中新網(wǎng)12月8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新竹市鄰近元培科大的學生出租公寓,年初發(fā)生多起學生被竊及遭挾持勒索案,警方日前查出海洋大學二年級夜校生許先揚涉嫌,他常出入酒店叫妹妹,積欠數(shù)十萬元酒錢,為還債犯案。
警方表示,許先揚又在桃園、宜蘭犯下多起超商強盜案被逮,八月間,被宜蘭地院重判十八年徒刑。當時尚不知他涉及新竹學生遭挾持勒索案,警方已將全案移交宜檢并案處理。
警方說,許先揚念食品科學系,身上常攜帶牛排刀,且曾在超商打工,熟悉超商作業(yè),搶劫超商時,先持刀捆綁店員,穿上超商背心,有客人進來,就佯裝店員幫顧客微波便當、加熱水及結帳,等顧客離開,再搜刮財物。
警方調查,二十五歲的許先揚是宅男,常接到酒店公關妹的攬客簡訊,好奇前往消費后,沉迷此道,不時前往酒店捧場,積欠酒店數(shù)十萬元,鋌而走險,伙同在網(wǎng)吧結識的二十二歲陳冠儒犯案。
今年一月底,利用春節(jié)連假學生大多返家期間,潛入新竹市鄰近元培科大一處學生出租公寓行竊。兩人用美工刀劃破張姓等女生的房間薄木門入內(nèi)行竊,屋內(nèi)沒有值錢物品,兩人打開冰箱大吃大喝,還睡起午覺。
到晚上八時,兩人見住對面的陳姓學生返家,許先揚向陳謊稱“小狗要生了,需要人幫忙”,把陳騙到女學生房內(nèi)捆綁后搜刮財物一萬四百元,嫌不夠,打電話向陳母勒索六萬元。陳母報警,許先揚察覺有異,早一步逃逸。
警方發(fā)現(xiàn)許、陳在現(xiàn)場丟下多枚保險套,還好女學生不在屋內(nèi),兩人在女學生照片寫下“我要××你!”字眼,女學生返回住所后,嚇得連夜搬離。
許、陳兩人轉往桃園、新竹市搶超商。四月間再伙同二十七歲、虎尾科大畢業(yè)、在網(wǎng)吧認識的李健瑋,跑到宜蘭搶超商,一個月后在臺北被捕。
新竹警方偵辦學生出租公寓竊案及擄人勒索案時,因當時許先揚及陳冠儒沒有前科,一直無法突破。日前據(jù)兩人被逮后在宜蘭建立的DNA檔案,比對出兩人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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