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被迫同意日方拖船押人
日本海上保安廳指出,日方巡防艦KUNIGAMI前天下午發(fā)現(xiàn)海釣船在宮古市水納島燈塔北方9.2海里處作業(yè),才發(fā)動追捕。船長王維新看到日本巡防艦,立即開航。
王維新航抵臺方暫訂“執(zhí)法”線附近,透過電臺呼救,“海巡署”連江艦獲報就近趕往。
日方兩艦艇隨后包抄,迫海釣船停船,前晚9時許多日方先派武裝人員3名登船控制海釣船。當時臺海洋巡防部門不知海釣船是從日本水納島附近領海內開始被追捕,全力阻擋日方押走船、人,雙方在釣魚島海域對峙及僵持,臺方也調派2名海巡隊員登上福船。
后來雙方不斷派人登上海釣船,并增派艦艇馳援,最后日方有18人在海釣船上,臺灣的海巡人員則有4名;雙方還各派出5艘艦艇對峙,情勢相當緊張。
最后因日方提出海釣船“侵入證據”才讓局勢“丕變”。昨天中午12時30分,臺方同意讓日方帶回海釣船、船長王維新、船員劉明清則前往石垣島,接受調查。
臺當局指責日本自衛(wèi)隊越界
臺“外交部次長”侯清山表示,據日方提供的數(shù)據顯示,海釣船被日艦發(fā)現(xiàn)時, “位置確實是在日本宮古水納島的領海內”。
但臺 “海巡署副署長”王崇儀強調,這個位置是日方“片面之詞”。海巡部門接獲通報時,海釣船已被日艦追趕,待“連江艦”趕抵現(xiàn)場時,日艦及海釣船已進入臺方暫定“執(zhí)法線”內,因此臺海巡人員依職權立即上前執(zhí)行護漁動作。
臺當局“外交部”發(fā)言人陳銘政表示,臺日雙方目前正積極交涉,臺當局“外交部”以人船安全為原則,呼吁雙方談判過程理性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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