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一“職業(yè)病人”住院兩月詐百萬理賠被判刑
2008年12月16日 10:28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12月16日電 臺灣一名28歲男子江某被當“人頭保戶”,向八家保險公司投保醫(yī)療險,再到十家醫(yī)院佯稱發(fā)生意外頭部受傷,有暈昡、嘔吐等腦震蕩癥狀,急診住院近兩個月,再持診斷證明申請理賠百余萬元(新臺幣,下同)。臺“最高法院”十五日依常業(yè)詐欺罪將江某判刑八月確定。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江某是被年籍不詳、綽號“志中”的男子吸收為人頭保戶,2004年4月間,先到銀行開戶,再由“志中”以江的名義,向八家保險公司投保人壽附加醫(yī)療保險或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代繳納保險費用。
2004年6月25日起,江某分別以騎車跌倒、打籃球滑倒、意外摔倒造成頭部受傷為由,先后到十家醫(yī)院掛急診,佯稱頭痛、暈昡、頭暈、嘔吐、嗜睡、惡心等外觀無從檢視的腦震蕩癥狀,急診后住院治療。
江某每次出院后,即由“志中”代他拿就醫(yī)住院紀錄、醫(yī)師開具的診斷證明書及收據,向各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保險公司不察,支付一百零三萬余元的保險理賠金。江某是人頭保戶,雖只拿到每天住院三千元的酬勞,其余理賠金均被“志中”拿走,但犯罪所得仍有十余萬元,因是反復實施,構成常業(yè)詐欺罪。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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