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8日電 臺灣經(jīng)濟界知名人士、鴻海集團負(fù)責(zé)人郭臺銘27日以“證人”身份,為前《壹周刊》記者臧家宜對他恐嚇取財一百萬美元案出庭。郭臺銘當(dāng)庭向?qū)徟虚L嗆聲,若判臧家宜無罪,社會將失去正義公理;臺灣社會若失去正義公理,將不值得留戀。
據(jù)臺灣《工商時報》報道,郭臺銘27日到臺北地院的法庭,沒有像一般公司大老板有眾多保安的簇?fù)砼c保護,似乎有意凸顯他所說的“司法就是我的保鏢、正義就是隨扈”的話。不過更引人注目的是,他說:“本來應(yīng)為公司股東拼經(jīng)濟,卻因出庭作證,耗了一天的時間,對不起股東!
法官采取隔離方式進(jìn)行庭訊,郭臺銘在審判長同意下特別作了五分鐘的陳述。他說,身為一個企業(yè)家,與被告臧家宜、黃尚平毫無瓜葛;臧家宜卻利用工作機會,搜集很多與他有關(guān)的信息,挖出十五年前他遭人仙人跳的過去,并作出他逃漏稅的不實報道。
郭臺銘說,在臺灣繳很多稅,卻被說成逃漏稅;又因臧家宜以出書為由恐嚇?biāo),?dǎo)致他無法專心救治罹患重病的弟弟;但臧家宜等人,迄今只想為自己脫罪。
對于相關(guān)報道,郭臺銘說“誰來彌補我?”他說,臧家宜出書根本不必通知他,但臧家宜不僅通知他,還要求他寫序,可是書里面都是罵他的話。他認(rèn)為臧家宜是以出書為由,行恐嚇取財新臺幣三千二百萬元之實。
不過,臧家宜及其男友黃尚平則在庭訊中,矢口否認(rèn)恐嚇取財。黃尚平還說郭臺銘設(shè)局。
前《壹周刊》記者臧家宜與男友黃尚平,去年涉嫌以出書揭露“鴻海集團逃漏稅事件一百萬美元”一事,向郭臺銘恐嚇取財新臺幣三千兩百萬元。臺北地檢署今年二月間偵查終結(jié),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將臧家宜、黃尚平及要求分紅的前“時報周刊”總編輯楊人凱等三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