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0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南縣15日發(fā)生公路襲警奪槍殺人案,主要嫌犯石國慶逃亡四天后,昨晚(19日)攜帶搶來的警槍及七發(fā)子彈,向臺南縣麻豆警分局投案。
警方說,昨天下午4時,石國慶打電話回家,告訴母親,心情很沮喪,已經(jīng)走投無路。他的母親擔心他會想不開,立即與兒子約在臺南火車站旁一家碳烤店見面,頻頻開導兒子不要自殺,人生從頭都還來得及。
經(jīng)過母親近兩個多小時不斷的勸導,石國慶晚上11時決定投案,并指定要和麻豆警分局長張榮興見面。見面后,石國慶當面交出搶自公路警員賴文卿的警槍及七發(fā)子彈。
石國慶交出槍彈后,原本緊繃的情緒才漸漸放松。他告訴張榮興,他是因警方攔查一時緊張才搶奪警槍,并開槍射殺無辜路人蕭名享。
闖禍后,他先逃往臺南縣永康市,再連夜搭野雞車回高雄市;警方連日追緝,連友人都不收留他,他實在混不下去了。由于石國慶情緒很不穩(wěn)定,非常沮喪,張榮興等人一直安撫他。
警方說,經(jīng)初步偵訊,石國慶的說法和警方掌握的大致相符。他坦承,案發(fā)前確實與同車的方旭良一起到高雄拿本票,因為他曾在高雄犯案,警方要追緝他,所以他遇到警車緊追時,才會那么緊張。
至于為何開槍殺死另一無辜的小轎車駕駛蕭名享,石向警方說,“是一時情急才失手走火,不是故意的。”他并供稱,和警方扭打時,方旭良也在身旁,但沒有動手。
此前,方旭良到案后也供稱,15日晚是他與石國慶同車赴高雄是欲取回和討債有關的本票,不料因超速被警車盯上;石國慶因駕贓車,又隨身攜槍,怕被抓而襲警奪槍進而殺人,事后他嚇得不敢出面說明。
方旭良說,自己并未襲警奪槍,也沒有搶車、殺人,當時場面非常亂,他就趁亂跑掉。
檢警指出,石國慶僅交出警槍,警方還要追查他持有的另一把改造手槍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