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1日電 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說,弊案連串爆發(fā)的這段日子,陳水扁常提起22年前的“政治黑牢”,其實他說的就是“蓬萊島案”入獄,當年陳水扁跟前“立委”黃天福,還有前“內(nèi)政部長”李逸洋正在島內(nèi)政壇竄起,因為“蓬萊島”雜志中的一段話,被指控誹謗并且判刑,為此陳水扁入獄服刑8個月,如今眼看著又走到了大牢前,只是理由大不相同。
報道說,陳水扁一再重提的“當年勇”,是1986年的“蓬萊島雜志”案,陳水扁、黃天福、李逸洋被指控誹謗,一起鋃鐺入獄 ;叵胪,當年三人在全臺各地辦了7場“坐監(jiān)惜別會”,都有空前盛況,陳水扁入獄后,還曾經(jīng)在給吳淑珍的家書中,手繪牢房配置圖,在鐵欄桿包圍下,睡的是木板鐵床,有個玻璃小洞是外面要監(jiān)視里面用的,8個月,陳水扁和妻小分別。
報道說,22年后,陳水扁同樣召開惜別記者會,但這回罪名卻是涉嫌貪瀆。
臺媒:扁就愛扭曲操弄 22年前蓬萊島案硬說成迫害
陳水扁從一個月前就持續(xù)對外預告自己即將被羈押,就在今天應驗同時,他不斷大喊遭到“政治迫害”。對此,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說,這與他22年前因“蓬萊島案”被押的說法一樣,這恐怕都是他操弄的手法。
報道說,當年陳水扁擔任臺北市議員創(chuàng)辦“蓬萊島”雜志,因質(zhì)疑馮滬祥涉嫌抄襲而成為被告,最后官司敗訴被關(guān)了8個月,過去這個單純的誹謗案卻常被陳水扁拿來說嘴,指稱自己遭到“政治迫害”。
22年前,當時創(chuàng)辦蓬萊島雜志的陳水扁、李逸洋與黃天福三人,因為雜志中刊登了質(zhì)疑當時臺灣東海大學教授馮滬祥,論文內(nèi)容涉嫌抄襲的文章,結(jié)果被馮滬祥告誹謗,最后換來8個月的牢獄之災。
對于這個案子,黃天福過去曾對外解釋,“雖然是發(fā)生這種被人家告誹謗官司,事實上這個官司的話,當時馮滬祥是要求只要我們道歉的話,他就可以馬上撤回告訴,但是當時我以及陳水扁與李逸洋,還是堅持我們的立場”。
就在1986年三人鋃鐺入獄,但這卻也成為陳水扁日后在政治場合,不斷用來爭取民眾認同的最佳利器,陳水扁曾在公開場合說:“我就是為了蓬萊島案辦雜志去批評,所以阿扁就是那時候沒有新聞自由(入獄),我是一個受害者”。
而當時提出告訴的馮滬祥面對陳水扁的說法,只能無奈搖頭。他指出,蓬萊島雜志案與美麗島事件案根本是兩回事,當初陳水扁明明就是一個單純的刑事誹謗案,卻要刻意扭曲成政治事件,現(xiàn)在他也涉及了貪污案,一樣也把他扭曲成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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