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9日電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高雄地檢署在18日下午首度公布陳水扁之子陳致中住所“人文首璽”停車場的畫面后,陳致中夫婦在晚間針對此事出面回應(yīng),兩人除再度否認(rèn)召妓事實,黃睿靚并說,地檢署公布的召妓手機號碼是她的,難不成丈夫召妓,太太也要摻一腳?此話一出更讓召妓疑云增加很多想象空間。
壹周刊今年7月報道陳致中召妓,陳致中提告并求償200萬新臺幣,高雄地方法院16日宣判,不但駁回請求,并認(rèn)定陳致中使用以洪姓女子名義申請的手機號,五度聯(lián)系召妓;判決指出,陳致中使用0958的手機門號,手機序號后四碼是4260;壹周刊報道的召妓男子使用0953手機門號,手機序號四碼為8410。
陳致中控告壹周刊敗訴,決定反擊,委任律師羅鼎城17日表示,收到判決書后將立即上訴,他質(zhì)疑妮可收周刊新臺幣12萬元,記者與她訪談也是事先預(yù)錄,妮可下車相片更非記者所拍攝,因此將要求二審法官傳喚關(guān)鍵證人妮可與應(yīng)召站“雞頭”。
不過,高雄地檢署18日偵結(jié)召妓案,陳致中告邱毅誹謗,邱毅反控誣告案,高雄檢方認(rèn)為,陳致中指控邱部分內(nèi)容雖非事實,但不是出于主動誹謗,而是被動防御,應(yīng)可受公評,認(rèn)定罪證不足,因此,對陳致中做出不起訴處分。檢方也公布陳致中所居住大樓“人文首璽”的監(jiān)視畫面,畫面顯示陳致中在7月2日深夜11時多開車出門,凌晨零點30多分返家,顯示陳致中之前所宣稱“車子借給友人”、“深夜十一點多返家未再出門”都不是事實,間接證實陳致中未說實話。
對于檢方判決,黃睿靚當(dāng)日下午接受媒體訪問時依舊力挺陳致中,她怒不遏地表示,檢方“有比我了解致中的個性、行蹤嗎?”,并要求檢方拿出妮可與陳致中“真的有怎樣”的證據(jù)照片。她愈說愈激昂,“沒想到召妓疑云最后變成是用我的手機召妓,這太離譜了,變成是陳致中召妓,然后我太太摻一咖,這比哈利波特還更勁爆,這太夸張、太離譜了。”報道稱,黃睿靚此話一出更讓召妓疑云增加很多想象空間。
參與互動(0) | 【編輯:張婷婷】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