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4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妻子吳淑珍今天在二次金改與扁家洗錢案言詞辯論時表示,扁家在國泰世華保險室存放新臺幣7.4億一事,女兒陳幸妤完全不知情。合議庭諭知全案訂11月5日宣判。
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偵結(jié)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包括陳水扁、吳淑珍夫婦,以及多名企業(yè)高層。檢方也認為扁家子女陳致中、陳幸妤涉為父母隱匿不法所得,將他們起訴洗錢罪。
全案經(jīng)連月審理后已到尾聲,今天起進入言詞辯論階段,合議庭先傳喚吳淑珍。吳淑珍表示,哥哥吳景茂先前出庭曾講過對扁家國泰世華保險室內(nèi)的巨款并不清楚的說法,不是事實。
吳淑珍說,吳景茂不但知之甚詳,也曾多次出入保管箱,她還曾囑咐哥哥要仔細清點保險室的錢,而且吳景茂每次都經(jīng)手扁家選舉財務(wù),當(dāng)然知道保險室的款項是選舉的錢。
特偵組起訴書認定陳幸妤不但知情扁家金錢出入情況,還以購屋等方式為父母洗錢。吳淑珍也為女兒辯解表示,陳幸妤在彰化銀行有自己的保管箱,陳幸妤也不參與選舉事務(wù),對扁家國泰世華保管室的錢一無所知。
對于前元大金控總經(jīng)理馬維建曾在特偵組應(yīng)訊時說,他父親馬志玲當(dāng)時聽說元大并復(fù)華案,吳淑珍索要2億元,曾氣得大罵“簡直敲竹杠”,吳淑珍今天也以無奈的語氣否認,“說我敲竹杠也罷、我就沒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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