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5日在無錫市圖書中心內(nèi),一青年趁清史學(xué)家閻崇年簽名售書時,打了其一巴掌。無錫市公安局崇安分局民警接110指令處警。經(jīng)調(diào)查后,對這位青年作出了處行政拘留15日、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安徽籍男子黃海清一直認為無錫公安局崇安分局對其處罰不公。昨日,“掌摑閻崇年”事件又有最新進展,無錫崇安法院對該案進行了開庭審理,黃海清一早就從上海趕來,出庭為自己申訴。
本報11月12日A10版曾報道黃海清欲狀告無錫公安局一事,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他曾表示將親自出庭為自己申訴,昨日一早,黃海清安排好在上海的服裝生意,加穿了一件羽絨服,乘坐動車從上海早早趕來。9點30分,黃海清狀告無錫公安局一案正式開庭審理,無錫公安局崇安分局局長劉青等3名警方人員出庭應(yīng)訴。
黃海清申訴稱,他在打耳光事件后,遭到無錫警方的“雙頂格”處罰。
黃海清認為,他僅僅是打了一記耳光,這記耳光并沒有造成閻崇年任何身體損傷,如果因為閻崇年年事已高,最多使處罰上升到500元罰款和10天拘留以上的高度,但縱觀事件的具體情形,也只應(yīng)該是這一檔次的最低標準500元罰款和10天拘留,而不應(yīng)該是“雙頂格”處罰。黃海清認為無錫公安局崇安分局有“濫用權(quán)力”之嫌,因此申請法院撤銷對方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無錫公安局崇安分局辯稱,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或者60周歲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黃海清在公共場合當眾“掌摑”年已74歲的公眾人物閻崇年,該暴力行為不僅侵害了他人人身權(quán),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侮辱了他人的人格,是較為嚴重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再者,黃海清之舉并沒得到閻崇年本人的諒解,所以并不符合輕罰的條件。因此,無錫公安局崇安分局認為,黃海清受到“雙頂格”處罰程序合法、量罰適當。
在兩個小時的庭審過程中,雙方最激烈的爭論點則是公安部門整個處罰程序是否存在過失。黃海清在法庭上稱,他從10月5日受拘至今,已經(jīng)整整一個月過去了,但是他和家人仍然沒有收到《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明顯是程序違法。無錫公安局崇安分局解釋稱,黃海清已在《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簽了名,就說明其已經(jīng)現(xiàn)場收到了,但對于為何事后黃海清沒能保存這份《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無錫公安局崇安分局并未做更多解釋。
中午11點半左右,庭審結(jié)束,何時宣判法官沒有透露。隨后,記者對黃海清進行了采訪。據(jù)他介紹,在10月20日向法院遞交訴狀時,他提出了經(jīng)濟賠償,但是這次改變主意了,他計劃先通過法院狀告撤銷崇安分局的處罰決定,然后再申請國家賠償。如果訴求遭到法院駁回,他會考慮上訴,直至為自己討回公道。說完,黃海清稱要趕火車回上海,不方便多說,隨后在崇安法院門口攔了一輛出租車,迅速消失在眾人的視線中。
目前該案正在審理過程中,本報將繼續(xù)關(guān)注。(錢久鋼)
相關(guān)報道: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