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富翁雇兇兩度殺情敵? 曾被指無罪昨日重審(3)
2008年11月12日 06:00 來源:廣州日報 發(fā)表評論
相關(guān)鏈接
其他涉案人員下場
其他涉案者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時分獲的刑期:
歐潤文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五年;
朱志勤犯故意傷害罪及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四年;
林濤犯故意傷害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李勇犯故意傷害罪及法買賣槍支、彈藥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鄭相陽犯故意傷害罪及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三年。
【編輯:宋方燦】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guān)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