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是學生會主席!跆拳道、計算機、乒乓球都拿過名次……”7月15日,一位悲痛欲絕的母親手捧一大摞榮譽證書在法庭上哭訴。半年前,她26歲的兒子遭遇劫匪,在自家單元門口遇害。
兒子倒在自家單元門口
今年1月6日凌晨,家住沈陽市大東區(qū)白塔路的王某隱約聽到樓道的單元門響了幾聲,她仔細聽聽,又沒動靜了。兒子小峰一夜未歸,這是從沒有過的事情,門口的聲響讓她有了不祥的預感。過了一會兒,門外又傳來狗叫聲,王某心里一緊:是不是兒子出事了?她走到樓口,先看到一把鑰匙插在門上,一低頭又看到兒子倒在了血泊中。王某急忙撥打120急救電話,經(jīng)過幾個小時的搶救,最后還是沒能挽回兒子年輕的生命。
路邊打手機引來劫殺
害死小峰的是唐某和遲某。兩人今年都是20歲出頭,平時游手好閑,經(jīng)常在網(wǎng)吧游蕩。今年1月份,唐某因為沒有錢上網(wǎng),就找到遲某,兩人策劃想砸車玻璃偷錢。半夜三更,兩人在街上逛了一圈后沒找到“獵物”,就將目標從車轉(zhuǎn)移到人的身上。正巧,小峰當晚和朋友聚會,喝了不少酒,在回家的路上邊走邊打電話。兩雙賊眼盯向了小峰的手機,他們一路尾隨,在小峰掏出鑰匙開單元門時,遲某用準備好的鐵錘向小峰的頭部砸去,并搶走了手機。遲某剛要跑,卻發(fā)現(xiàn)自己的褲腳被倒在地上的小峰死死抓住,唐某見狀,用刀在小峰的背部連刺數(shù)刀。二人逃跑后,搶來的手機被遲某賣了800元錢。兩天后,遲某、唐某落網(wǎng)。
錘砸刀扎都是致命傷
7月15日,兩名劫匪在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檢察機關以搶劫罪對他們提起公訴。在法庭審理中,遲某的辯護律師表示,這次作案是唐某先提出的,導致小峰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背部刀傷導致失血過多。遲某傷人的錘子較小,即使打中頭部也不足以致命,而且被抓獲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愿意賠償被害人的損失,應當從輕處罰。但公訴人認為,二人是共同作案,而且無論是頭部錘傷還是刀傷都是致命傷,沒有從輕處罰的依據(jù)。
不求賠錢只要償命
在法庭上,被害人母親情緒幾乎崩潰,聲淚俱下的哭訴令旁聽者動容:我不要求任何民事賠償,給我多少錢都無法彌補這26年的心血。我的兒子名牌大學畢業(yè),在校期間不僅擔任學生會主席,還在跆拳道、計算機、乒乓球等各種比賽中獲獎!我兒子剛工作一年,還沒有結(jié)婚,沒給我們留下一子半女,以后我和愛人只能對著這些照片和榮譽證書過日子,我請求法院判處二被告死刑立即執(zhí)行!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朱峰 楊陽 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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