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公司高管挪用公款后指示部下貪污還賬
2008年05月10日 03:34 來源:京華時報 發(fā)表評論
北京市綠富隆菜蔬公司(以下簡稱綠富隆公司)副總經(jīng)理兼進出口部經(jīng)理張義皓,因為涉嫌挪用單位公款被羈押后,指使自己的兩名“鐵桿”部下貪污公款幫自己還錢。近日,因構(gòu)成貪污罪,市一中院判處張義皓等三人10年6個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2000年4月22日,張義皓因涉嫌挪用一經(jīng)濟合作公司的公款,被檢察院拘留。同年4月29日,張義皓被逮捕。張義皓被羈押期間,為了盡快歸還挪用的資金為自己脫罪,從羈押場所內(nèi)通過非法途徑帶出一張紙條給自己的“鐵桿”,該公司進出口部副經(jīng)理呂京華、會計趙亞輝,授意二人從公司籌款還錢。
此后,呂京華、趙亞輝兩人采用虛假平賬、虛加采購成本、將職工保險解約等方式,先后為張義皓籌款近10萬元。
近日,市一中院認(rèn)定,身為國有公司管理人員,張義皓等3人利用職務(wù)便利,騙取、侵吞單位公款,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貪污罪。據(jù)此,法院作出上述終審判決。(記者王陽)
【編輯:唐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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