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版面費”立法太荒謬
2008年03月13日 15:03 來源:海南日報 發(fā)表評論
“兩會”上,有委員提議要立法規(guī)范期刊“版面費”的收費,讓人詫異。法律要替“潛規(guī)則”出頭,是何道理?
發(fā)表論文要收費,乃是中國特色,雖不合理,亦是國情,其盛行無衰者,僧多粥少故耳。掌期刊者手握有限資源,不怕沒人上門。這也算是資源的一種“有效利用”吧。收的人心安理得,交的人亦無可奈何——誰叫評職稱的人這么多,而評職稱又一定要有論文呢!
版面收費滋生學術腐敗,催生學術造假,終究是上不了臺面的。如今,竟有人提議要給它披上法律的外衣,用心雖良苦,但效果恐怕會與初衷相反。試想,此法既成,則此收費堂而皇之大行其道,論文無論好壞,水平不管高低,只要交費,皆可刊登,如此,學術公然沾上銅臭,科學蒙羞矣!
“版面收費”應該取消,而不需要規(guī)范,更不需要法律保護。要求為“版面費”立法,太荒謬!(卓凡)
【編輯:吳歆】
專題網站:2008中國“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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