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籃球教練”引誘未成年人淫亂被判刑
2008年01月29日 14:49 來源:北京晚報 發(fā)表評論
一男子對外謊稱自己是著名學校的教練,以提高實力為誘餌,引誘未成年人淫亂。記者今天獲悉,該男子因犯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被昌平法院判緩刑。
2007年4月間,無業(yè)人員王某在打籃球時認識了兩名中學男生,他謊稱自己是一所名牌學校的體育教練,并且在籃協(xié)工作,可以幫助這兩名學生增加實力并且進入NBA。在騙取兩名中學生的信任后,王某把他們帶到旅店聚眾進行淫亂活動,后被抓獲。
在公安機關(guān),王某稱自己待業(yè)之前在一家公司當保安,后來單位把他開除了,自己覺得工作很努力,因此很想不通。在打籃球時遇到兩名學生便產(chǎn)生了不良想法。經(jīng)鑒定,王某輕度精神發(fā)育遲緩。
由于此案涉及個人隱私以及被害人屬于未成年人,昌平法院不公開對此案進行了審理。在法庭上,王某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開庭前,王某與兩名中學生就損害賠償問題調(diào)解解決。
法院認為,王某多次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眾淫亂活動,其行為已構(gòu)成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鑒于王某系限制責任能力人,且能自愿認罪,就民事賠償與被害人達成協(xié)議,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該院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通訊員 崔亮)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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