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0時許,小謝走進省婦聯(lián)權益部信訪室,工作人員楊愛民接待了她。楊愛民表示,婦聯(lián)堅決支持她保留訴訟性騷擾者的權利,建議小謝先與對方協(xié)調解決,如果不滿意,節(jié)后可持相關證據(jù)和書面材料正式投訴,婦聯(lián)將提供法律援助。下午,小謝約見了一名律師,準備進一步維護權益。
楊愛民說,每到節(jié)假日,婦聯(lián)就會接到類似的投訴,有的是伴娘受辱,有的是新娘受辱。2004年,曾有一位閻良伴娘被幾名男賓抬起來又蹾下去,導致尾骨受傷。
-讀者講述
女友當伴娘遭戲弄
西安市公安局閻良分局凌云路派出所民警宋偉表示,在閻良的確有“玩伴娘和伴郎的習慣”,主要是為了熱鬧。他對雙方進行了調解,小謝也接受了新郎及朋友的道歉。
李小姐在西安南郊一學校做教師,前段時間,一位朋友請她去閻良當伴娘,她答應下來,誰知另一位朋友聽到告誡她,在閻良千萬別當伴娘。李小姐非常贊成小謝的報警行為:“這是事關人尊嚴的問題!遍惲嫉脑壬f,去年年末他參加了一場婚禮,在去酒店的路上,伴娘伴郎被綁在閻良區(qū)人民路愛家廣場的樹上聽司儀指揮,如果不聽話,就會有鐵棍“招呼”,往屁股上打。在西安工作的閻良女子李娟說:“在閻良找伴娘的確很難,我以后就準備從婚慶公司雇一個!
網(wǎng)友“愛了散了”說,就在小謝受辱那天,他在閻良也參加了一場婚禮,他女朋友就是伴娘,要不是他在旁邊發(fā)了火,女友不知還會遭受怎樣的戲弄,事后兩人為此差點分手。網(wǎng)友“就是很低俗”在華商網(wǎng)上留言,說自己不是伴娘,也沒有逃過被戲弄的經(jīng)歷。“我前幾年也參加過閻良人的婚禮,還不是伴娘,就是在找鞋時多說了句,就被四個小伙子在大庭廣眾之下,把我舉起摔了5次。當天穿的是裙裝,全走光了……”(記者 杜鵑)
-讀者支招
力挺受辱伴娘維權
對于伴娘小謝的遭遇,不少讀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不乏當過伴娘的女性現(xiàn)身說法。
市民李建華認為,這種場合盡量不去,如果實在無法避免,伴娘可帶上自己的姐妹,一旦發(fā)生狀況,用手機或相機幫忙取證,以便為維權做好準備。
上過體校的李小姐支招:應當利用身上一切可以利用的東西反抗。譬如發(fā)夾,或提前就準備一些尖銳的物件,在這種場合,反抗就是正當防衛(wèi)。
當過三次伴娘的董小姐說:當伴娘首先身上盡量全副武裝,不讓別人占到便宜。我在做伴娘時穿了兩條褲襪。再就是掌握時機,伺機逃脫!巴姘槟铩蓖ǔ0l(fā)生在婚禮開始前的環(huán)節(jié),婚禮上大家的注意力更多在新娘身上。婚禮前如果沒什么事情,就偷偷藏起來,儀式開始后再現(xiàn)身。
在打入熱線的讀者中,有4位婚禮司儀。他們認為,司儀隊伍中一些人的推波助瀾也是惡俗難以避免的原因之一。他們的共同觀點是,一個好的司儀應在婚禮中懂得掌控場面。60多歲的郭建中先生用“熱鬧風趣、喜慶紅火、高雅文明、健康幽默”十六個字概括了自己的原則。
寶雞的吳先生和興平的孟先生認為,婚禮上“不玩不熱鬧”,遇到這種情形伴娘忍一下就過去了,報警是“不給新人面子。哪怕是自己的親人朋友,只要做了伴娘,就要配合”。而持這種觀點的無一例外是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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