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原房山區(qū)政協(xié)副主席兼區(qū)委辦主任許志遠,將在北京市一中院接受一審宣判。55歲的他被控雇人殺害房山區(qū)委辦公室女機要員陳紅(化名)并焚尸。
許志遠的落馬源于陳紅的一本日記,里面記載了二人保持多年的情人關系。此案在房山區(qū)、北京市引起很大關注。一些了解許志遠的人表示,許曾為房山區(qū)的建設做出不少貢獻,因此事可能被判死刑太可惜。
女機要員過年前失蹤
丈夫在妻子辦公室發(fā)現(xiàn)一本日記,里面記載了妻子與一名領導的多次性經(jīng)歷!
2006年2月1日,大年初四。
根據(jù)房山區(qū)委辦公室給陳紅的安排,她本該在這天回單位值班。但她沒有出現(xiàn)。
與此同時,陳紅的丈夫正在向各個親戚朋友打聽已失蹤5天的妻子下落。但沒人知道。
據(jù)事后的案卷材料記錄:2006年1月27日下午2時許,陳紅從自己2樓的辦公室,來到7樓區(qū)政協(xié)副主席兼區(qū)委辦公室主任許志遠的辦公室。二人談到4時許,陳紅接到曾是許志遠司機的劉曉明電話。劉說要給陳送一臺電視,希望陳帶他過去。后來,陳紅坐劉曉明的車離開。
當晚,陳紅沒有回家。
2006年2月5日,大年初八。
多方尋妻未果后,陳紅的丈夫來到妻子辦公室。在一個緊鎖的抽屜里,他發(fā)現(xiàn)了一本妻子的日記。
日記記載了陳紅自2000年以來的一些情感經(jīng)歷,以及她與一名大她20多歲領導的多次性經(jīng)歷。而這個領導正是許志遠。
陳紅的丈夫還從日記中得知,妻子與許志遠這種不正當?shù)年P系一直持續(xù)到她結婚生女之后。
這本日記隨后被交到房山區(qū)紀委,紀委工作人員找到了剛帶著全家人外出旅游歸來的許志遠談話。
許坦言他和下屬陳紅有不正當?shù)哪信P系,但已經(jīng)斷了。許還說最近半年多和陳紅聯(lián)系很少。對于她的失蹤,其并不知曉。
因愛生恨產(chǎn)生報復計劃
陳紅的日記顯示,她想利用許志遠的身份使自己得以提升。但一直沒有實現(xiàn)!
在房山區(qū)委,許志遠和陳紅的“情人”關系并不是秘密。
1999年,面容姣好的陳紅畢業(yè)后,來到房山區(qū)委辦公室工作。她的領導正是時任區(qū)委辦公室主任的許志遠———一個47歲的已婚男人。陳紅常給許志遠送文件,時間長了,二人也熟絡起來。
那時的許志遠是房山政界的主要人物,在官場多年,他干過房山區(qū)供銷社副主任、區(qū)第一商業(yè)局局長兼黨委書記等。
許志遠愛好書法,是北京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房山區(qū)許多地方都有他的題字。
在一次送文件看到許志遠的字畫后,陳紅表示要拜許為師。二人的交往進一步密切起來。
如陳紅日記里所記載的,二人在隨后的日子里多次發(fā)生性關系。
陳紅還在日記里寫道,她發(fā)現(xiàn)許志遠是她最鐘情的男人,雖然二人相差20多歲,但他們之間并沒有任何距離。
2002年冬天,陳紅結婚。之后她有了一個女兒,但她仍一直和許志遠保持著關系。
陳紅的日記顯示,她想利用許志遠的身份,使自己得以提升。但提升的夢想一直沒有實現(xiàn)。她逐漸由愛轉(zhuǎn)恨,并有報復的計劃出現(xiàn)。
案卷材料記載,陳紅經(jīng)常踢開許志遠辦公室的門,進去大鬧;有時候她還在樓道里大聲叫喊。
陳紅還有一次爬上辦公室的窗戶,兩條腿向外坐著,后被對面辦公樓里的人發(fā)現(xiàn)通知了區(qū)委辦公室,才將其勸下。
為此,陳紅兩次被送進精神病院。她在日記里提到,她懷疑是許志遠安排的,因此對許的恨進一步增加。
陳紅在日記中記錄了報復許志遠的計劃和實施步驟,“復仇的計劃在一步步實施,各個目標我會逐個擊破,不成功則成仁”、“這樣下去有多少個家庭面臨痛苦,也會離散,會出人命,但到目前來說,我又找不到該罷手的理由。”
案卷材料還顯示,陳紅多次匿名給許志遠家打電話,威脅許的家人,并將淫穢短信發(fā)到許家人的手機上,還說“我們有深仇大恨,我要讓你們家破人亡!
為安全起見,許志遠專門在家里安裝了防護欄。許家人出門也相當小心,生怕有人跟蹤。
司機幫前領導殺人焚尸
警方在涂料廠的排風扇扇片上發(fā)現(xiàn)油狀物。經(jīng)化驗,確定為人體的脂肪。
陳紅失蹤后,紀委工作人員在許志遠的手機里發(fā)現(xiàn)一條短信,“姓許的,你可把我害苦了。”發(fā)送時間是陳紅失蹤的當晚。
許志遠此時承認,因為陳紅此前曾對他和家人多加騷擾,他感覺“被逼上絕路”,并曾和以前的司機劉曉明提過希望將陳紅殺死。
劉曉明的父親曾是許志遠的老上級。父親退休后,劉曉明在一家運輸公司當司機,因為脾氣問題和單位相處的不好,劉父找到當時在商業(yè)系統(tǒng)做負責人的許志遠幫忙。隨后,許志遠將劉曉明調(diào)去給他當司機。多年后,劉曉明離開許在外做生意。
劉曉明曾說,他一生只服兩個人,一個是他父親,另一個就是許志遠。許志遠對他比父親對他還好。許志遠多次和他提起陳紅太可恨,殺她的心都有。他為了幫許,答應除掉陳紅。為準備殺人現(xiàn)場,許志遠幫他借了10萬元盤下了一個涂料廠。
劉曉明向警方說,2006年1月27日,他開車將陳紅帶到涂料廠后,將陳捆在床上。陳沒有怎么反抗,但要求給許志遠發(fā)一條短信。陳紅給許志遠發(fā)過短信后,他將陳掐死。
劉曉明專門制作了一個焚燒爐,他將一個大鐵桶的底挖去,中間架上鐵篦子,然后將陳紅的尸體放到鐵篦子上,澆上汽油,并在桶底部的洞里塞進木材等點火焚燒。剛開始尸體并沒有燃燒,桶內(nèi)不斷冒出的濃煙反將劉曉明的眼睛熏傷。
劉曉明只得暫停焚燒,去了附近一家醫(yī)院看眼睛。當晚,他又返回涂料廠,這次他往尸體上潑了更多的汽油,繼續(xù)焚燒,直至將尸體燒成了灰。
事后,劉曉明將涂料廠清洗多遍,并進行重新裝修,墻重新粉刷,連窗戶都換了。因為裝修的徹底,盡管劉曉明說在涂料廠殺人焚尸,警方最初調(diào)查時并沒有發(fā)現(xiàn)任何殺人的痕跡。
警方經(jīng)過多次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涂料廠的排風扇扇片沒有更換,且扇片上有油狀物。經(jīng)過化驗,油狀物確為人體的脂肪。
檢方起訴稱,2005年12月許志遠指使劉曉明殺害陳紅,認為許志遠和劉曉明均涉嫌故意殺人罪。
“兇手”當庭翻供
劉曉明不承認許志遠指使他殺人,說當時只是想勸陳紅不要再鬧下去!
去年6月22日,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
劉曉明當庭翻供,不承認許志遠指使他殺人,說當時只是想把陳紅叫過去勸她不要再鬧下去,這樣對誰都不會有好處。
劉曉明說,他把陳紅接到涂料廠后,將其綁住就去做飯,后有人敲門,進來的男子自稱姓李,說來接陳紅。他沒理會,繼續(xù)回屋做飯,等他再回到房間時,陳已不見了,床單上都是血。他后將床單放到鐵桶焚燒。
庭審中,許志遠供述了一個從未說過的情節(jié)。他說,陳紅從他那里走后,他給劉曉明打電話讓他當天不要動手,因為陳是從他辦公室離開的。但劉說再不動手就沒時間了。打過電話后,他心里很不踏實,就到區(qū)委辦公樓附近攔了一輛出租車,給了50元錢讓司機到劉曉明的涂料廠去。
許志遠對此的解釋是,派個車過去,是給陳紅一次逃生的機會,萬一陳紅能夠從劉曉明的涂料廠跑出來,就可以正好遇見出租車而逃走。
劉曉明承認二人確實在那個時間通過電話,但許并沒說讓停手的事。
律師稱指使殺人證據(jù)不足
許志遠的律師說,許雖說過“滅了她的心都有”,但只是停留在口頭和心里!
此案開庭前一周,許志遠和劉曉明的律師分別為他們做的是指使殺人證據(jù)不足和罪輕的辯護。但在庭上,由于劉翻供,其律師當庭更改了辯護詞,臨時為其做了無罪辯護。
劉曉明的律師表示,目前沒有陳紅死亡的直接證據(jù),只有劉曉明的口供和排風扇扇片上的人體脂肪。而劉曉明否認殺人焚尸,那就更沒有了陳紅死亡的證據(jù)。
該律師還認為檢方的證據(jù)有瑕疵,在沒有找到陳紅尸體的情況下,只是從人體脂肪成分的鑒定,來認定為陳紅所留,沒有科學根據(jù)。
劉曉明的律師認為應該定陳紅失蹤,而不是死亡,對劉曉明應無罪釋放。
許志遠的律師同時認為,指控許指使殺人的證據(jù)不足。雖然許說過“滅了她的心都有”,但只是停留在口頭和心里。許沒有唆使,命令劉曉明去殺害陳紅,也沒有明確的要求和具體的實施計劃。
許志遠的律師在辯護中還認為被害人陳紅有重大過錯,并指出陳紅期盼許志遠的特殊照顧,未能得逞后產(chǎn)生報復想法,給許家人造成了重大傷害,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
除被控雇兇殺人,許志遠還被控受賄50余萬元。其辯護律師稱,并無充分證據(jù)證明許志遠受賄。
今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將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
本版采寫 本報記者 王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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