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28年的父親后發(fā)現(xiàn)兒子竟非己出。為此,父親將沉迷毒品的兒子告上法院,要求確認兩人非親生父子關系。近日,法院對此案作出了判決。
1970年,當時25歲的劉嘉民經人介紹與張惠相識。兩人戀愛兩年后結婚,同年10月18日,兩人的兒子劉鋼出生;楹,因為性格差異,兩人經常發(fā)生爭執(zhí)。1977年,劉嘉民和張惠在秦淮區(qū)法院協(xié)議離婚。根據(jù)約定,5歲的兒子劉鋼隨劉嘉民生活。
劉嘉民對這個兒子傾注了所有的心血。但劉鋼進入中學后,結識了一些社會青年,并染上了毒癮。此后,劉嘉民先后幾次送劉鋼到戒毒所強制戒毒,但劉鋼出來后很快又吸上了。劉嘉民告訴記者,當他第三次將兒子從戒毒所接出來時,他突然發(fā)現(xiàn)兒子無論是性格還是外貌跟自己沒有一點相似。
為了釋疑,今年7月,劉嘉民委托省人民醫(yī)院司法鑒定所進行親子鑒定,結果,鑒定所出具意見書認為,劉嘉民和劉鋼之間不存在親生血緣關系?紤]到劉鋼以往的種種行為,劉嘉民決定跟劉鋼解除父子關系。
今年9月,劉嘉民將劉鋼訴至秦淮區(qū)法院,要求確認兩人屬非親生父子關系。由于起訴時,劉鋼已在大連山勞教所接受勞動教養(yǎng)。主審此案的法官經大連山勞教所同意,在勞教所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劉鋼對劉嘉民的訴訟請求不持異議。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jù)省人民醫(y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劉嘉民與劉鋼之間不存在親緣關系。現(xiàn)劉鋼對劉嘉民的請求不持異議,應認定劉嘉民與劉鋼屬非親生父子關系。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劉嘉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lián)狃B(yǎng)了與自己無血緣關系的劉鋼28年,可以向前妻張惠主張其在28年內支付的撫養(yǎng)費。但此案判決后,劉嘉民表示,事情已經過去20多年,他已經不想再追究什么責任了(文中當事人名均為化名)。
作者:朱曉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