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明園曾經是皇家園林,清王朝沒有崩潰時,只有皇家與相關的官員可以進入,百姓也只能圍著園子聽些故事,隱約看到些風景。圓明園的災劫,不僅僅是外國入侵者的一把火,使它變成了廢墟,也與它內部奢華、外面住著無數窮苦的百姓的巨大落差有重大關聯。
現在的圓明園已成為國家和世界的文化遺產,是北京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也是全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應該是國有文化資產了。但,事情并不是想像的那樣簡單。
今年北京景點年票上,不見了圓明園的名字。經記者調查,這家園林并不屬于“國家”,也不屬于北京市園林局管理,而是隸屬于海淀區(qū),具體由一個叫圓明園管理處這樣一個處級單位在實際管理。這里面從門票收入到攤位出租、從園林“復建”到是否加盟北京市景點通票,權力都在這家處級單位。昨天《新京報》報道,圓明園西園區(qū)有動工跡象,而圓明園的發(fā)言人卻對記者“無可奉告”。
筆者昨天也陪友人游覽了圓明園,不僅看到了圓明園西區(qū)在施工,還看到了許多不愿意看到的“景觀”。譬如,圓明園正門入口處居然立著一個與圓明園沒有任何關系的宋代一位詩人雕像,入園后每一二百米就會有一處購物設施,湖面上修建了人工鐵橋,里面還有大型游客餐廳、書畫展示與銷售廳、夏季游船租用設施。
圓明園里面被高大的水泥墻分隔開來,不知其真正用意;買門票到了核心區(qū),園中最具象征意義的大水法,還得再加十五元錢購票,才能一睹其風貌。而大水法前不到五十米處便有商業(yè)建筑,里面是旅游商品,還有姓名速畫,以及免費為一家外國飲料品牌做的廣告牌。
這些似乎表明,圓明園不屬于國有文化財產,而像是一個單位的財產,他們通過行政申報而不用向社會公示,就可以重建園里被毀的建筑。此前動用1.5億元鋪設水底防滲膜事件,也是單位內部決策的結果。但《國家文物法》明確規(guī)定,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進行遺址重建,需報請國務院審批。
圓明園到了必須明確國家文化遺產權的時候了。國家文化遺產,原則上應該歸國家所有,地方有管理權,但不應該有重建權、修復權,在圓明園遺址上建立哪怕一個廁所,都應該有專業(yè)人員參與設計論證、公示、審批,何況現在園內充斥的各種與景觀無關的商業(yè)設施與建筑設施。
同為文物大國,西班牙的一些做法值得我們借鑒:首先是資金保障,任何動工的商業(yè)建筑項目,只要預算超過600萬歐元,就得征收百分之一文化遺產保護費,使文化遺產保護有了充足的資金來源;其次,文化遺產特別是廢墟上,不得重建任何建筑物,所謂的修復,也僅限于原有文物的重新組合,而不是添加新的材料,即使是建筑與之相關的博物館,也建在游客視線之外(要巧妙地隱藏起來)。
更為重要的是,他們成立國家級的文化遺產委員會,既有資金予以支持,又嚴格審批文化遺產的動工項目,想在文化遺產上“動土”,是一件極難的事情。至于景點收入,主要靠制作紀念品、圖書、模型出售。為什么文物保護得好的國家反對重建古建筑?因為建起來的是物質建筑,損失的卻是無形的文化遺產,廢墟在某種意義上已具有自己的文化生命力與獨立的文化價值了。
由此可見,我們的文化遺產保護首先要做的是制度建設,從制度上理順關系,將文物管理權與建筑權分離。只有這樣,才能使國家文化遺產受到良好的保護,讓游客看到真正的文化遺產,而不是充斥商業(yè)氣息的公園。
□吳祚來(北京 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