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椒江的尹某,4年前因涉嫌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名出逃,并被警方通緝。家里人幫其四處活動,希望能夠找到“通天”的關(guān)系,使尹某免除牢獄之災(zāi)。
遠親傳來了消息,說有人認識一位“高干”,可以幫忙。在那人的安排下,在鄭州一家旅游開發(fā)公司任副總的聶某與尹某家屬見了面,并分三次拿走了93萬元,說是去補稅、走關(guān)系,事情一定可以擺平。
油盡燈枯的尹家四處借錢。誰知聶某貪得無厭,又來電話還要30萬元,尹某終于無能為力了。
不久,尹某在山西被抓,并在杭州蕭山法院接受審判。拿到判決書后,尹某傻眼了,自己偷逃稅款300余萬元一分錢未補上,還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十五年。
今年初,聶某也在開封被捕。他堅稱錢是尹某家屬自愿給他跑關(guān)系用的,自己并不是詐騙!澳悄阌袥]有這方面的關(guān)系?”檢察官問。聶某沉默半晌道:“我自己沒有,我是做生意的,但我在杭州有一些生意上的朋友,我找他們,讓他們打打電話,看能不能找到一點關(guān)系!弊蛱,杭州市上城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 (通訊員 尚檢 記者 孫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