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紙條牽出兇嫌
8月30日,棲霞市臧家莊鎮(zhèn)大欒家村女村民王某到棲霞市公安局報案稱:其丈夫欒圳于2003年9月18日晚離家,至今未歸,懷疑丈夫已遇害。刑警大隊立即就該案展開偵查。
偵查中,王某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2003年11月,他曾在自家磚垛上發(fā)現(xiàn)一張紙條,紙條模仿丈夫欒圳的語氣寫道:“我去哈爾濱打工,一天30元工錢,5年后再回家!蓖瑫r,王某還反映,丈夫與本村村民王珠有不正當關系,她曾因此事到王珠家中鬧過。
根據(jù)紙條和王某提供的線索,偵查人員將大欒家村村民王珠及其丈夫欒志列為重點偵查對象。偵查人員先取得了王珠及欒志的筆跡,后經(jīng)專家鑒定證實,欒志的筆跡與紙條上的筆跡吻合,欒志成為案件的重大嫌疑人。然而就在偵查人員準備傳喚欒志時,他和妻子卻突然不見蹤影。后詢問村民得知,他們夫妻二人去杭州看望女兒了,不知何時回來。
偵查人員一邊做外圍工作,一邊密切監(jiān)視欒志夫妻的行蹤。10月18日,他們從杭州一返回家,就被公安機關傳喚。偵查人員注意到一個細節(jié),他們傳喚二人時,二人沒有表現(xiàn)出一絲驚訝,也沒有詢問原因,只是沉默地上了警車。
承包地里挖出尸骨
剛開始審訊欒志夫婦時,二人均采取沉默抵抗的辦法,尤其是欒志,面對辦案人員的訊問,他除了表示不知情外,就是一言不發(fā)。偵查人員分析,欒圳4年沒有音訊,存活的可能性不大,而犯罪嫌疑人欒志之所以拒絕交代犯罪經(jīng)過,是怕說了就是“死路一條”。
偵查人員決定對其展開政策攻心。“你以為自己一言不發(fā)就能逃脫法律的懲罰嗎?在證據(jù)確鑿的情況下,‘零口供’照樣可以判刑。”偵查人員這樣一遍遍質(zhì)問著欒志。經(jīng)過一天一夜的審訊,19日上午,欒志終于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欒圳在4年前就被我殺死,尸體埋在村里‘蝎子王’山的承包地中!
刑警大隊技術人員、偵查人員立即趕往大欒家村“蝎子王”山埋尸地點。在“蝎子王”山,欒志家有上下兩塊承包地,其中上面的一塊地里長滿1米多高的荒草,顯然很久沒有種過了。欒志告訴偵查人員,當初欒圳的尸體就埋在這片荒草地里,但時隔4年,他已經(jīng)記不清具體位置了。但偵查人員用镢頭刨遍這半畝地,也沒有發(fā)現(xiàn)尸骨的痕跡。
繼續(xù)這樣挖下去不是辦法,偵查人員找來挖掘機,重新對這半畝地進行細細梳理。此時已是傍晚時分,勞累了一下午的偵查人員已顯疲憊之色,但他們?nèi)砸唤z不茍地跟隨挖掘機細細查看。突然,一塊白色的頭骨在挖掘機下露出來。鎖定位置,偵查人員開始用鐵鍬、笤帚等工具找尋其他尸骨。歷經(jīng)4年,尸體早已腐爛,但骨頭還完好無損,被害時所穿衣物也沒有腐爛。隨后,軀干骨、上肢骨、下肢骨一點點被挖了出來,當最后206塊骨頭完整地拼湊出一個人形后,偵查員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捉奸在床痛下殺手
尸骨挖出,一起殺人埋尸案終于浮出水面。
早在2001年,欒圳和欒志的妻子王珠之間就關系曖昧,此事在村里曾傳得沸沸揚揚,為此,欒圳的妻子還找王珠鬧過。對于這些傳聞,欒志也聽說過,但沒有一次抓到“現(xiàn)行”。2003年9月18日晚,欒志吃完飯后便去看果園,王珠以為他晚上不會回來了,就將欒圳約至家中。然而當晚8時許,欒志突然回家,當他看到妻子與欒圳躺在炕上時,怒火中燒,與欒圳發(fā)生廝打。隨后,他從灶間取出一根鐵棍,將欒圳擊倒后,又朝其頭上猛砸?guī)紫,欒圳當場就沒有了氣息。此時,王珠嚇得躲在一邊渾身發(fā)抖。當確認欒圳已經(jīng)死亡后,她對丈夫說:“咱們?nèi)プ允装伞!睓柚緟s說:“這樣的事情太丟人了,不能自首!狈蚱薅俗詈笊潭,將尸體抬到地里埋了。
當晚,兩人用塑料袋將欒圳的尸體包裹好,趁黑抬到自家的承包地中掩埋。為了掩蓋罪行,欒志還以欒圳的名字留下紙條,聲稱自己外出打工,5年后回來。他們以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時隔4年,罪行終究敗露。
噩夢醒來悔已晚矣
昨天,記者在棲霞市看守所見到犯罪嫌疑人之一王珠。這個52歲的村婦臉上掛滿悔恨的淚水:“我后悔當初做了蠢事,后悔自己當初為什么不和丈夫一起自首!碑斢浾邌査@幾年有沒有感到良心不安時,她告訴記者,在事發(fā)后的兩年中,她半夜經(jīng)常被噩夢嚇醒。去自家承包地干活時,也總覺得后背陰森森的。“這些錯都是我一手造成的,我情愿用自己的命去換我丈夫的命。”王珠說。
記者沒有見到殺人嫌疑人犯欒志,但聽辦案民警講,欒志面相樸實,不善言辭,這幾天對于案情的審訊比較配合。欒志也對自己的罪行充滿悔恨。他對辦案人員說:“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事情會暴露,現(xiàn)在終于等到這一天了。這幾天在看守所中,我反而能睡個踏實覺了!(本文當事人名字均為化名)(記者 劉雪霞 通訊員 衣明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