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心男友謝松逼著女友去發(fā)廊賣淫,知道女友不認真接客,即對女友大打出手。2007年10月18日,福建省龍海市人民檢察院以強迫賣淫罪批捕犯罪嫌疑人謝松。
2007年8月,16歲的女孩孫娜和江西小伙子謝松認識后不久兩人建立戀人關系。9月12日他們在龍海市海澄鎮(zhèn)租了一套民居。當晚,謝松問孫娜要不要接客,孫娜提出只有一個嫖客就接。不想第二天家里來了五、六個人,孫娜嚇得拔腿就跑。當晚,孫娜被謝松打了一頓。正被罰跪時,謝松的一個朋友過來,問明原委后即推薦孫娜到附近的一家發(fā)廊賣淫。孫娜怕再次挨打而就范答應。
9月14號,謝松送孫娜到發(fā)廊。在了解到接一個客人可收費80-100元,謝松與老板協(xié)商:每次老板得款30元,其他均歸謝松所有。接下來的幾天,謝松接送孫娜上發(fā)廊賣淫,一切相安無事。
9月29日,發(fā)廊老板向謝松告狀,孫娜不聽話還到處亂跑不認真接客。對于搖錢樹的不配合、不認真,謝松極其惱火,當晚把孫娜用皮帶綁在椅子上,持衣架打她的手臂和關節(jié)。不堪暴力,孫娜終于向公安機關報警而案發(fā)。
作者:黃建明 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