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剛應聘上派出所巡防員的小伙子,因單位未及時為其落實編制問題,懷恨在心,趁夜來到派出所辦公室,盜得一臺筆記本電腦。日前,該巡防員李某被南昌市青山湖區(qū)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依法批準逮捕。
今年8月7日,23歲的李某應聘到滁槎派出所當巡防員。9月4日,李某見自己的巡防員編制沒批下來,工資一分都領(lǐng)不到,心里非常氣憤。9月7日下班后,李某看到派出所民警辦公室有臺筆記本電腦在充電后,便產(chǎn)生報復念頭。當晚23時許,李某來到該辦公室,發(fā)現(xiàn)辦公室門沒鎖后,李某上前將電腦和充電器盜走。(大江網(wǎng)-新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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