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因輕信情郎,為其非法集資217萬元;不料情郎卻人間蒸發(fā),于是她卷走單位283萬元巨款,將集資款還清后,攜余款潛逃亡命天涯。
為情落得人“憔悴”
2007年1月2日,是江蘇省吳江市某銀行一家社區(qū)支行全體員工吃年夜飯的日子。這一天,李梅沒有來上班,她沒有向領(lǐng)導請假,同事們也都不知道她的去向。到了下午3點多鐘,同事打電話通知李梅來吃年夜飯,卻發(fā)現(xiàn)她的手機根本就打不通,隨即又打電話給李梅的老公,李梅的老公回答說李梅昨晚徹夜未歸。
聽到這個消息,銀行領(lǐng)導當機立斷,下令調(diào)查李梅昨天的工作賬目,果然發(fā)現(xiàn)了漏洞;隨后又打開李梅放現(xiàn)金的銀箱,里面只有一張薄薄的紙片躺在箱底,上面寫著283這個數(shù)字。
女柜員卷款283萬元不知去向。這個消息傳遍了整個小鎮(zhèn)。
而此時的李梅,正忐忑不安地坐在逃亡廣州的火車上。
溫柔鄉(xiāng)原是害人網(wǎng)
1992年,中專畢業(yè)的李梅經(jīng)人介紹被某銀行聘為營業(yè)員。工作幾年之后,李梅有了一個溫馨甜蜜的小家庭,又添了一個活潑可愛的兒子。生活對于李梅,雖然平淡卻很溫馨。但是漸漸地,李梅就對這樣的生活感到厭倦了。
李梅每天過手的銀錢成千上萬,接觸的客戶不是大款就是老板。而自己,卻干著瑣碎而辛苦的工作,比起那些大款老板來,自己的生活是那么寒酸。李梅的心理慢慢發(fā)生了變化,她對丈夫的關(guān)心體貼視若無睹,只恨丈夫沒出息,不像別的男人會出去掙大錢。
2005年一個偶然的機會,李梅在打牌時結(jié)識了一名姓王的男子。王先生在李梅面前吹噓自己做的大生意,結(jié)識的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李梅頓覺眼前一亮,這名王先生可不正是一棵可以攀附的大樹?
很快,李梅就和王先生打得火熱。王先生攛掇李梅和他一起合伙做生意,李梅當然也想賺錢,可是做生意需要本錢,自己工資不高,哪里拿得出錢來?王先生笑笑說:你這個人也真是笨!守著金飯碗討飯吃,你認識那么多有錢的儲戶,你去和他們說,讓他們把錢借給你,我們給他們一分的利,這不是兩全其美嗎?
頭腦發(fā)熱的李梅立即出面去幫王先生借錢。在高額利息的誘惑下,親朋好友紛紛把錢借給李梅,而李梅又把錢款送到了王先生的手里。王先生沒有食言,錢賺到手后,馬上就把欠債還掉,然后和李梅分紅。
有了錢之后的李梅頓時覺得自己的人生和以前完全不同了,她跟著王先生混跡賭場和娛樂場所,一頭栽進了王先生的溫柔陷阱里不能自拔了。
情人蒸發(fā)無蹤影
所謂來頭很大的王先生,其實只是一個混跡于賭場的混混。自從結(jié)識李梅之后,他就覺得李梅是個頭腦簡單可以利用的女人,有心要在她身上撈一筆。于是王先生先是擺出一副大老板的樣子,騙得李梅的信任之后又用盡各種手段和借口向她借錢。
別有用心的王先生還帶著李梅下賭場,李梅借來的錢如流水一樣輸?shù)袅。李梅此時已經(jīng)認清了王先生的嘴臉,但是她已經(jīng)上了這條賊船下不來了。為了償還債務(wù),李梅只得不斷地借新債來還舊債,最后這個漏洞越來越大,不知不覺,她竟然借下了217萬元的巨債!
2006年年底,眼看年關(guān)到了,王先生卻突然不見了,李梅焦急萬分地四處托人查找,但王先生卻如人間蒸發(fā)一般杳無音信。李梅終于意識到自己被這個男人騙了,她日日夜夜都在思考如何填補這個虧空,如何面對親朋好友。
萬般無奈攜款出逃
2006年的那個12月,是李梅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日子。結(jié)婚這么多年,李梅第一次審視自己的婚姻,才發(fā)現(xiàn),丈夫?qū)ψ约菏嵌嗝吹暮,可惜自己鬼迷心竅,眼看就要毀掉自己的幸福生活了。看到乖巧可人的兒子,老實本分的丈夫,她的心里一陣陣地發(fā)痛,她恨不得狠狠抽自己幾個耳光。
李梅知道一旦東窗事發(fā),她的家里肯定會債主盈門,一家人的日子也就沒法過下去了。她不忍心連累可憐的孩子和無辜的丈夫,決定一人做事一人當。李梅作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她要利用職務(wù)的便利,用銀行的錢還掉自己欠親朋好友的錢,然后逃到天涯海角,隱姓埋名茍且偷生。
12月28日,李梅開始為出逃做準備了。第一站,她來到嘉興火車站,用事先準備好的一張假身份證辦了農(nóng)行借記卡。然后她開始陸陸續(xù)續(xù)從單位拿錢回家,一部分直接從自己銀箱里拿現(xiàn)金,一部分轉(zhuǎn)賬。如螞蟻搬家一樣,李梅總共侵吞了單位資金283萬元,她將其中的217萬余元用于歸還欠債,3萬元留給兒子,余下的60萬元全部打到那張借記卡上。
2007年1月1日下午,李梅“毫無牽掛”地出逃了。她漫無目的地在南昌、廣州等地兜了一大圈,直到1月5日,才到達深圳和原先認識的網(wǎng)友阿萍碰頭。見面之后,李梅對阿萍說,自己是名教師,因為工作上有點不愉快,想離開家鄉(xiāng)到一個陌生的地方重新開始一段全新的事業(yè)。阿萍幫她在一家廣告公司找到了工作,又租了間房子。
正當李梅慶幸逃過一劫的時候,公安人員卻敲開了她的房門。
這一天是2007年1月12日,李梅出逃才不過12天。
2007年8月14日,吳江法院以職務(wù)侵占罪判處李梅有期徒刑九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人民幣5萬元,責令其退賠未追回的贓款。(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