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晚,萬源一少女被同學誘騙到歌廳,遭到幾男子輪奸。9月4日,在重慶警方協(xié)助下,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歸案。
據(jù)受害人符某稱,8月28日凌晨3時許,自己在一位同學邀請下到某歌廳玩,遭到三男子的輪奸,手機被搶走。三名犯罪嫌疑人年齡在16歲至20歲之間,一高、一矮、一光頭。警方經(jīng)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無業(yè)男子黃某使用的手機,與受害人被搶的手機相似,遂暗中跟蹤。8月30日晚9時許,黃某與一男子碰面,該男子符合受害人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特征,二人當即被帶回審查。經(jīng)審訊,該男子姓羅,他交代自己參與了“8·28”強奸、搶劫案,并供出了另兩名犯罪嫌疑人陳某、王某,并交代張某(女)、鄧某系此案共犯。
8月31日,犯罪嫌疑人陳某在萬源落網(wǎng)。據(jù)其交代,犯罪嫌疑人王某、張某(女)有可能已逃往達州或重慶;9月4日20時許,張某(女)在達州被抓;9月4日14時許,在重慶市警方的大力協(xié)助下,王某被抓獲,并于9月6日晚被押解回萬源。
據(jù)幾名犯罪嫌疑人交代,8月27日下午5時許,他們讓15歲的張某晚上帶個“妹妹”出來“玩玩”。當晚11時許,張某在街上碰到下夜班的同學符某,立即“盛情相邀”,將其帶到某歌廳一包房內(nèi),和陳某、王某、羅某、鄧某等人一起喝酒玩耍。在酒精刺激下,陳某、王某、羅某起了歹念,鄧表示自己不參與。
次日凌晨2時許,符某提出要回家,被幾人強行留下,強行施暴,遭到符某的強烈反抗。三人惱羞成怒,殘忍地毆打符某,隨后將符手腳按住,對其實施了輪奸,臨走時還順手牽羊,搶走符某的手機。案發(fā)后,5名犯罪嫌疑人連夜外逃。(沈宏特 謝穎 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