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手木工技術,因在外生意不好做,竟然把全套做工設備運回家,閉門造槍,賣給村民上山打獵。本月4至5日,新豐縣公安局抓獲嫌疑人三名,繳獲非法槍支四支、獵槍彈七發(fā)。
本月4日一早,新豐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稱該縣纏良村的楊某木兩兄弟私藏槍支。接報后,民警驅車40多公里來到新豐縣邊遠的纏良村。民警在楊某木的弟弟楊某社的一輛摩托車尾箱內搜獲自制獵槍一支、獵槍彈七發(fā)。楊某木、楊某社兄弟倆被帶回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據(jù)楊某木交待,他一直在從化市郊做家具賣。由于家具不好賣,近年把做木工的設備全部運回家。鄰鎮(zhèn)的村民知道他會造槍,便要他造槍用來打獵。前年冬季以來,楊某木從五金店或廢品收購站買來槍管、彈簧,先后制造了霰彈槍、小口徑手槍、獵槍、火藥槍等四支,每支槍以50至300多元不等的價錢賣給鄰近的村民羅某偉、潘某鋒。早年,還曾送給其弟楊某社獵槍一支。
本月4日下午3時,民警帶上楊某木來到梅坑鎮(zhèn)羅某偉家。民警在羅家客廳門角查獲火藥槍一支。同時,辦案民警發(fā)現(xiàn)羅某偉之妻神情緊張,趁人不備往老屋的雞棚跑,民警尾隨來到雞棚,發(fā)現(xiàn)羅某偉妻子竟在收藏一支小口徑手槍,民警當場將小口徑手槍繳獲。本月5日,辦案民警在禾溪村將嫌疑人潘某鋒抓獲,繳獲長管自制獵槍一支。
經審訊,嫌疑人楊某社、羅某偉、潘某鋒等供認非法持有的槍支均從楊某木處購得,并用來上山打獵和平時用來“防身”。除羅某偉因重病暫未被采取強制措施外,其他三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制造、持有槍支而被警方刑事拘留。 (記者 彭衛(wèi) 廖志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