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本報03版重點閱讀欄目刊發(fā)了《萬只流浪狗被她安樂死》一文后,引起了國內眾媒體的極大關注,記者昨日從網(wǎng)站上搜索發(fā)現(xiàn),國內已有百余家網(wǎng)絡媒體和平面媒體轉載此稿,另有數(shù)十家平面媒體和電視媒體記者與本報駐洛記者聯(lián)絡,欲到洛陽實地深度采訪報道。截至昨日晚,法制晚報、晨報和河南電視臺法制頻道記者已先期抵達洛陽,對這一事件的主人公“狗媽媽”劉小榮進行了深度采訪。面對記者,“狗媽媽”劉小榮直言道:此前和報紙發(fā)表后,人們對她的行為作法罵聲一片,有罵她劊子手的、虐待狂的,也有罵她是精神病的。這她都能理解,人們罵她就對了,因為罵她的人最起碼說明他們有愛心。
5日晚10時許,北京青年報社主辦的法制晚報記者朱順忠抵達洛陽,在與記者聯(lián)絡后他說:“能否與當事人聯(lián)系一下,晚上加班采訪?”他怕隨后各媒體記者來的多后出現(xiàn)意外情況對方拒絕采訪。他的顧慮在與劉小榮正面接觸后得到消除,劉小榮說:“我不會拒絕媒體采訪。因為這是個社會責任,我要把事實告訴大家,我個人的力量畢竟有限,我就是要引起社會的關注,引起人大立法委員會的關注,讓大家都來關心這個事實。難道要把我榨成碎肉來喂狗?”采訪一直持續(xù)到了昨日凌晨2點多,剛開始還圍在記者們身邊的“狗兒子”們在結束采訪時,都各自卷縮在劉小榮床兩側的柜子里、棉墊上和地板上安靜地睡去。昨日上午8時30分,按照約定,記者們一行在劉小榮的帶領下,再次來到位于洛河灘提拔上的“狗墓地”。在拔完“狗墓地”上的野草后,劉小榮站在她親手栽種下的月季花旁,向記者們指認著“安息”在這里的她的“孩子”:那里是我們家的老咪咪(最早安葬在這里的一只小貓),旁邊那棵月季下,埋著我最喜歡的歡歡,這里是她的絲絲,絲絲是帶著她的8個孩子被安葬在這里的。記者們離開時,劉小榮還站在墓地旁,兩眼噙著淚。
劉小榮告訴記者,她圖啥哩?為了收養(yǎng)流浪狗,她與丈夫離了婚,變賣了一處房產(chǎn)。另外兩處房產(chǎn)她對外出租出去,年收入5萬元左右,這些錢都花在了“狗孩子”身上,她收買要進入飯店的狗花費了大約40萬元。她說,這10多年收養(yǎng)狗兒的錢加起來買一棟百十萬元的別墅都夠了。聽說母親變賣了房產(chǎn)養(yǎng)狗,遠在北京工作的一雙兒女給她匯來了5萬元錢,讓她把房產(chǎn)贖回來,現(xiàn)在房子沒贖回來,錢也被花了一部分。女兒前天打來電話,說她看到報道了,母親真給兒女們丟人,她這樣做,還讓兒女們有臉見人嗎?
采訪中,劉小榮說得最多的一句話是:我很無奈呀!既然收養(yǎng)了這么多流浪狗,我也不想給它們安樂死呀!每死一個狗兒子,她都像失去親人一樣難受,她會晚上一人偷偷痛苦流淚。與自己的兒女比較,她說,兒女是人,他們會自我保重,會感受到社會的溫暖;而狗兒子們呢,它們是畜牲,特別是流浪狗,它們感受不到社會的溫暖,只有任人宰割。因為這,她才擔當起了收養(yǎng)流浪狗的責任。她寧愿讓狗兒們安靜地離去,也不讓狗兒們殘忍地活受罪。
河南電視臺法制頻道女記者說,律師的說法很有道理,劉小榮的做法不應該受到譴責,社會應該理解她,但不值得提倡和稱贊。(記者 王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