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一名中年婦女帶著一個十八九歲的少女,走進遂川縣公安局大汾派出所向值班民警報案稱:24日下午,一個“小混混”熱情邀請她女兒搭順風車,誰知在路上就開始動手動腳,幸虧她女兒機智,拼命反抗才逃過一劫。大汾派出所得知后,立即向刑警大隊通報。
少女等車被嫌犯邀上車
剛滿18周歲的受害少女黃某是大汾鎮(zhèn)螺汾村人。24日下午,黃某到大汾鎮(zhèn)買藥后準備回家,站在大汾鎮(zhèn)政府側的久營公路旁等車。此時,一個青年男子駕駛著一輛黑色皮卡車剛好通過此處,看到在路邊等車的黃某后,該男子自稱滁州人,得知黃某要回螺汾后,主動提出叫黃某坐順風車回家。盡管不認識這個青年男子,但考慮到馬上要下雨,黃某猶豫了一下,還是上了小青年的車。
嫌犯車上猥褻少女致車側翻
誰知,該男子載著黃某行至一路段時,突然停下車,強行要與黃某接吻。黃某堅決不從,該男子強吻黃某,并欲與黃某發(fā)生性關系。黃某拼命反抗,停在路邊的皮卡車因為兩人拉扯,竟側翻到路坎下面去了。這時,該男子才停止對黃某進行猥褻。翻車后,惱羞成怒的小青年竟要黃某賠償翻車的損失。由于車已側翻,機智的黃某趁機逃脫,并將車號記了下來。
嫌犯現已被刑拘
警方很快查明,該男子古某(1981年生,遂川縣大汾鎮(zhèn)石獅村人,家住大汾鎮(zhèn)圩鎮(zhèn),2002年,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八個月)。2007年8月25日上午,做出齷齪之事的古某像沒事般地依然駕車到遂川縣城修車,直到得知受害少女已報案,才嚇得駕車逃往青原區(qū)躲藏。8月26日上午,辦案民警在105國道遂川與萬安交界處,將古某抓獲。
到案后,古某對自己猥褻黃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古某已被刑拘。作者:梁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