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7名女工獲得赴馬來西亞出國打工的機會。
經考核合格,又交納了1000元的保證金和5000元的中介費后,27名女工發(fā)現(xiàn)正式合同中承諾的工資還不到招工廣告上宣傳的二分之一。
在要求解除合約退還費用無望的情況下,2007年3月7日27名女工懷揣一絲僥幸心理來到異國,結果發(fā)現(xiàn)現(xiàn)實與夢想大相徑庭,甚至更糟糕。
招工門檻低 待遇很誘人
“到那里打工,沒有賺到錢,還貼進去近兩萬元的中介費!碧岬讲痪们暗哪菆霎悋熬蚪稹睂糁茫20名從馬來西亞回國的女工個個面露氣憤。
家住西安市南郊37歲的舒曉純,去年11月在一個很偶然的機會看到招收赴馬來西亞做縫紉女工的廣告。工作待遇很誘人:月薪400—500美元;企業(yè)提供食宿、醫(yī)療保險及從旅店到工作地點的往返交通;伙食雖然自理,但馬方雇主提供五人一套廚具,包括煤氣水電;合同期滿,雇主還提供工人們的回程機票;每周工作五天半或六天,每天工時8小時,加班工資是正常工資1.5倍,休息日假期則會漲至兩倍到三倍。
這則廣告讓舒曉純等一大批城市下崗女工和農村女孩子動了心,因為招工條件的門檻很低:一年相關工作經驗(下崗工人與農民工優(yōu)先錄取),所干工作也只是用電子縫紉機進行包縫鎖邊。
和舒曉純持同樣想法的還有戶縣一家服裝技校在校生宮君媚和她的同學們。她們這些二十歲左右的小姑娘,都把這次出國務工當成了一次改變命運的大好時機。
工資縮水了 福利降低了
舒曉純、宮君媚等人相繼來到廣告上所稱的西安市建設東路1號的“陜西省秦際境外就業(yè)服務中心”報了名。
舒曉純說,當時她們向接待的工作人員王文輝、李澤南交納了50元報名費,1000元面試保證金(保證面試合格后一定去馬來西亞打工)。之后,50余名報名者在西安一家針織廠內參加了由馬方組織的技工考試。最后,只有27名女工被錄取。按規(guī)定她們每人向中介機構交納了5000元中介服務費。又過了幾天,曾接待辦理27名女工出國的工作人員王文輝、李澤南通知舒曉純與馬方雇主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同時要求女工們再補交10300元的剩余中介費用。
2007年1月13日,舒曉純簽訂正式聘用合同時,發(fā)現(xiàn)合同中有關薪水的規(guī)定是:每月最低收入(基本工資+加班費)為860.75馬幣(1馬幣折合人民幣2.2元),即每名女工每月最低收入大約是1893.65元人民幣。這個數字相比招聘廣告中承諾的每月收入400至500美元(約3400元至4250元人民幣)縮水一半還多。
舒曉純告訴記者,針對薪酬上的差別當時她們提出了質疑,但接待她們的中介機構工作人員王文輝、李澤南解釋說,這是最低工資。另外待遇也降低了很多。
對此,她們要求解除合約但遭拒。無奈下,她們懷著僥幸心理于2007年3月5日,搭飛機經廣東飛往馬來西亞的吉隆坡。
淘金成奢望 淚灑異國路
2007年3月7日凌晨,舒曉純與其余26名女工到達馬來西亞吉隆坡郊外的職工宿舍時,她們棲身的環(huán)境讓每個人都傻了眼,一間類似倉庫的大房子內胡亂地扔著鐵架子床,有的床還是零件,尚未組裝,屋內滿是灰塵,枕頭床墊滿是污漬。
有點蒙的她們找到廠方,廠方人事部的工作人員告訴女工們,條件就是這樣,并且每日的工資只有22馬幣,加班費為工資的1.5倍。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女工們加班的機會并不多。女工們告訴記者,李澤南聞訊趕到,與馬方中介協(xié)商,結果是讓女工們干3個月,并承諾女工們月工資860馬幣。
但結算工資時,女工們拿到手中的工資只有360多馬幣,有的女工甚至僅拿到100多馬幣(相當于人民幣220多元)。由于第一個月有近10天時間女工們未在工廠上班,所以沒有全額工資。但第二個月女工們做滿所有工期時,發(fā)現(xiàn)工資收入并沒有多出許多錢。“這工作真是干不成了!”女工們決定集體辭工,回家。但她們身上幾乎沒有多少現(xiàn)金,而且護照全部被雇主扣壓。她們還發(fā)現(xiàn),來馬來西亞協(xié)調工資的中方中介人員“已經悄然回國了!倍遗內艮o工回家,除自付機票錢外,還要付還雇主辦理人頭稅、簽證及機場交通等費用2700馬幣。
來馬來西亞兩個月后的5月8日,舒曉純、宮君媚等20名女工毅然辭工,帶著自己的行李,餓著肚子,眼含淚水,集體到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求助。
5月27日,陜西省人民政府派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公安廳、外事辦4名工作人員赴馬協(xié)商處理20名女工歸國事宜,6月3日晚,20名女工乘飛機安全回國,結束了她們的海外“淘金”之旅。
中介是假的 害了眾女工
接到20名赴馬女工的投訴后,記者8月4日來到20名女工當初辦理出國手續(xù)的西安市建設東路1號。大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知道這里有秦際服務中心這個單位!鞭k公室工作人員答復記者:“秦際服務中心已經從這里搬走,但不知新的具體工作地點。”記者看到,女工們所稱的“秦際服務中心”位于大廳角落一間辦公室內。大門上掛著“勞務派遣”的牌子,但大門已經上鎖。記者了解到,這個工作地點是李澤南的非法工作機構,已被雁塔區(qū)勞動監(jiān)察部門取締。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組織這批女工出國的中介機構,假冒“陜西秦際境外就業(yè)服務中心”名義,而且所持合同印章和收款票據及財務章也是假的。同時告知記者,該案已被警方及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進一步調查。
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工作人員說,為了讓20名女工歸國,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墊資30萬元,包括替女工們支付了在馬方應繳納的人頭稅等。這位工作人員還提到,女工在國內涉嫌受騙,但在馬來西亞所簽合同卻是被馬方認可的又符合當地法律法規(guī),而且20名女工屬私自離開工廠,這個行為已違反了馬方的有關用工規(guī)定。所以若馬方追究此事,會讓問題的解決變得更加麻煩,引來跨國訴訟。
對馬勞務合作 我省無一企業(yè)
記者還在20名女工手中看到一份陜西省秦際境外就業(yè)服務中心7月9日出具的證明書,內容為:該中心是經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設立,法定代表人是段化民。該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未開展赴馬來西亞就業(yè)的中介服務活動,也沒有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開展境外就業(yè)中介業(yè)務。王文輝、李澤南二人均不是秦際公司的工作人員,秦際公司的注冊地是建設東路1號。秦際公司從未設立任何分支機構或辦事處,李澤南、王文輝二人假冒秦際公司之名,在《境外就業(yè)委托協(xié)議》上的蓋章是其偽造的。記者也發(fā)現(xiàn)李澤南、王文輝使用的辦公用章和陜西省秦際境外就業(yè)服務中心提供的辦公用章有明顯的區(qū)別。
記者隨后聯(lián)系到當時為27名女工辦理赴馬打工手續(xù)的主要經辦人之一李澤南,他在電話中稱,自己已被公司解聘,有關代招女工赴馬打工之事,應詢問公司法人,但李澤南沒有回答自己是哪家公司的工作人員,也未透露公司法人是何人。記者多次撥打陜西省秦際境外就業(yè)服務中心的電話,不是無人接聽,就是忙音。
8月8日,記者登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時,發(fā)現(xiàn)“陜西獲得境外就業(yè)中介經營許可證的機構名單”中,陜西省秦際境外就業(yè)服務中心[2004]299號許可證已注銷。
國家商務部曾提醒公眾,國內只有19家企業(yè)可開展對馬勞務合作業(yè)務,而陜西省尚無一家具備這個資格。
女工的權益應得到維護
西安工業(yè)大學人文學院鄭升旭教授說:首先,打工者相信了經過有關部門審查通過對外發(fā)布的赴外中介廣告,這就是女工們相信這類中介機構肯定是經過政府部門審查成立,而且受政府部門監(jiān)管。這里還有兩個疑點,一是后經查處的中介一直是假中介,然而據該中介工作人員稱,他們已送出去4批境外務工者,也就是這一機構這樣操作已不是一兩天了。其次,這一合法機構的辦公地址和那個假機構又在同一地點———建設東路1號,而且假機構在很長時間內使用真機構相同模樣公章,難道真機構就一直沒有發(fā)現(xiàn)。
按《合同法》講,廣告屬要約邀請。要約邀請中有關條款如果具體明確的,視為正式要約。那么中介方不按要約辦事,則視為中介方過錯,這也叫簽約前的締約過失。既然這一締約過失屬于中介方,那么這些女工不但有權拒簽協(xié)議,有權要求返還中介費,而且有權要求中介方因過失行為賠償造成的其它損失。中介若扣著中介費不還,再以此脅迫女工簽訂正式協(xié)議,這不僅違法,也是一種無賴行為。再說,女工與馬來西亞雇主所簽雖屬正式合法合同,但后經查證,他們之間的中介單位是虛構假冒的,外方企業(yè)沒有認真審查或通過國內機構鑒別這一中介機構,外方企業(yè)雇主也有過錯。27名赴馬女工的權益應當得到保障和維護。(記者 孫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