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氣溫的升高,居民喜歡在晚餐時喝點小酒助興,但酒后容易造成飲酒人自控力下降,酗酒鬧事的案例也在增加,更有甚者借著酒性耍起了酒瘋,毆打執(zhí)行公務的民警。近日,楊浦區(qū)法院對數(shù)起酒后襲警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拘役到有期徒刑的不等刑期。
老太咬傷民警手臂
5月19日晚,家住邯鄲路的歐陽在家中請朋友吃飯,席間他和兩位朋友以及他近60歲的母親夏某都喝了酒,飯后正當客人要離開時,夏某卻稱客人拿了她的手機未還,為此雙方發(fā)生互毆。
“110”接報后,民警沈某、周某、郭某等先后赴現(xiàn)場處警?吹矫窬,夏某并未收斂,反而對民警動手,先后拉壞沈某的反光背心和領帶,抓傷郭某的手背、咬傷周某前臂致皮膚破損。經(jīng)鑒定,周某的傷勢為輕微傷。期間引起周圍幾十位居民的圍觀。
在派出所,酒醒后的夏某稱當時自己喝了酒,什么都不知道了,否則不會打警察。
法院經(jīng)審理后,判處夏某拘役二個月十五天。
女子踢中民警“要害”
6月12日凌晨3時許,外地來滬的韓某酒后在楊浦區(qū)控江三村的借住房內(nèi)與其男友發(fā)生爭吵,由于聲音太大,影響到鄰居董某的正常休息,董上門理論。因理論過程中與韓的男友發(fā)生爭執(zhí),董遂報警。
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兩名身穿制服的民警趕至現(xiàn)場處警時,韓某在其男友開門后突然沖至民警面前,抬腳猛踢一名民警下身。在旁人責問其怎么能踢民警時,韓還稱“我管他是不是警察!
經(jīng)鑒定,該民警被踢處有外傷,并有血尿等癥狀,已構(gòu)成輕微傷。
韓某被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六個月。
作者:胡曉玲 胡海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