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漢市葛洲壩出租車公司萬文慶車隊的萬文慶師傅,向記者委屈地講訴了他22日的遭遇:那天他輾轉多處將裝有1300元現(xiàn)金的錢包還給了失主,不僅沒得到公司的表揚,反而挨了批評。
這一切都緣于公司出臺的新規(guī)定。
5月22日下午2時40分,萬文慶在中南二路載一名女孩(26歲)去卓刀泉虎泉。萬文慶說,下車時,他提醒女孩注意帶好東西,可女孩一直在打電話,連的士票沒要就走了。
就在這時,又有兩名女孩(事后得知是華師學生)上車!斑@是誰的錢包?”兩女孩叫道。萬文慶猜想是剛才下車的女孩掉的,便將錢包收了起來。
萬文慶將兩名大學生送到目的地后,又回到虎泉等掉錢包的女孩,可等了40多分鐘,女孩一直沒出現(xiàn),為此萬文慶還錯過了交班時間。
無奈,萬文慶向公司經(jīng)理宋開強報告此事。宋開強立即趕到虎泉,兩人打開錢包一看,發(fā)現(xiàn)里面有1300元現(xiàn)金、身份證、多張銀行卡。兩人按身份證上的地址找到中南一路建筑設計院旁邊的住宅小區(qū),找到了失主廖雪琴的家并歸還錢包。這時已是下午6時20分。
廖雪琴是招商銀行職員,她說正準備報警,沒想到有人會送還,十分感謝萬文慶。
出租車公司:沒給車票違反了新規(guī)
昨日,葛洲壩出租車公司在開例會時,對萬文慶給予了“通報批評,警告”的處分。萬文慶說這讓他“有點意外”,但還是覺得該罰。
宋開強介紹,公司為提高服務質(zhì)量,最近出臺新規(guī)定:乘客下車時,司機要提醒乘客是否有遺失物品,并必須給乘客車票,二者缺一導致乘客遺失物品,就是司機失職,要受罰。第一次通報批評并警告,第二次罰款,一年內(nèi)發(fā)生三次就要辭退。宋開強解釋,如果萬文慶把車票給了顧客,他拾金不昧可獲得獎金200元,但他沒有,所以要受罰。
市客管處:規(guī)定很好,但在全市推廣有點難
市客管處工作人員張軍表示,該處已獲悉這一事件,并支持葛洲壩出租車公司的做法。他稱,客管處每天接到乘客丟失物品的投訴有100多起,如果司機在乘客下車時能及時提醒,并給車票,類似事件就會大量減少。但在全市的出租車業(yè)內(nèi)推廣,還有難度。
的士司機:會打擊大家的積極性
大通出租車公司司機李正江卻不太認可該規(guī)定。他說,規(guī)定的出發(fā)點很好,但效果不一定好,甚至會有負面作用。多位受訪的的士司機也表示擔憂:司機做好事還要受罰,會打擊大家拾金不昧的積極性,“在是否歸還失物時,司機可能會多考慮一下了”。(記者汪文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