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扮女裝到北京打工盜竊同事財物的湖南省人員汪干,被北京市石景山區(qū)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汪干從記事起就穿女孩的衣服,周圍的人弄不清他的真實性別,連他自己都在心里上認為自己就是女孩子。中專學歷的汪干從學校畢業(yè)后曾經到過許多城市打工,最后來到了北京這個大都市。在湖南一所計算機學院學習過一年時間的汪干如愿以償的在北京劃時代超能科技有限公司找到工作。在公司招聘過程中,汪干虛構自己的姓名為“汪小于”,并結識了女同事秦某。
起初,汪干所在的公司給他分配了一套宿舍,但他覺得一個人住很孤單。他將該想法與已成為其好友的秦某提及時,秦某便邀其到家中一起居住。在相觸的幾個月間,秦某經常讓汪干用自己的銀行卡交家中的水電、煤氣費用,為此汪干深知秦某的所有銀行卡的密碼都是她的生日。
在秦某家生活2個月的日子里,汪干和秦某的丈夫發(fā)生了關系。汪干不愿這件事情暴露,很想離開秦某的家和所工作的公司。2006年9月7日,汪干受秦某之托,再次幫她用卡交煤氣費。但秦某這次卻從卡中取出900元錢占為己有,并將銀行卡丟棄,此后秦某一直沒有想起向汪干索要銀行卡。
2006年9月14日,秦某發(fā)現卡內錢款被人提取決定要報案,汪干獲知該消息后,怕事情敗露,回到秦某家中盜走其家中數碼相機一部及2枚戒指逃走,后被公安機關抓獲。
在公安機關的第一次供述中,汪干仍稱自己是女孩并稱自己的姓名為“汪小于”。
在庭審過程中,汪干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當法官問他為什么要以女性身份進入公司工作,他的回答仍是:“我喜歡當女的,從小就喜歡!(何照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