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著“我偷東西,我沿街游行”的紙牌,“小偷”吳星月“埋低腦袋”走了1里多路。目擊者稱,幾個身著便衣的男子拿著棍棒緊跟在其身旁,一路拳打腳踢。在花都新華街荔紅市場的門口,吳星月當街遭到毒打,“三根木棍被打斷”,最終被打昏過去送院急救。吳星月稱,自己是在閑逛時被人強認是賊,“我太冤枉”。
目擊者稱打人場面“太慘了”
1月23日上午11點,花都新華街畢村荔紅市場后門,周圍的店鋪都在正常營業(yè),路中空地上零星的血跡依稀可見。問起半小時前發(fā)生的事情,店主們三緘其口。只有一個不愿透露姓名的目擊者稱,當時場面“太慘了”。
該目擊者回憶,10點過后,一青年男子由荔紅北路路口被人帶過來,身上掛著紙板寫著“我偷東西,我沿街游行”,眾多街坊圍過來看,押送男子前來的幾個便衣男子就高喊:“這個是小偷,偷東西被我們抓到了。”在荔紅市場的前門口,青年男子被迫跪下,那幾個自稱是治保員的男子拿起木棍朝男子后背和手上打去,“那個人叫得很慘”。
目擊者王女士說,有人問治保人員那男子偷了什么東西,對方稱“有工地的馬達,還偷了很多”,但跪在地上的男子矢口否認。店主們稱,不少人也沖上去追打男子。
在荔紅市場后門,青年男子重新被迫跪在地上。目擊者稱,由于用力敲打,便衣男子手上的幾根木棒都打斷了。終于,青年暈倒在地。隨后警察到場,救護車將男子接回醫(yī)院救治。
自稱半夜閑逛被當做小偷
青年男子自稱吳星月,年僅20歲,貴州凱里人。1月23日下午1點,躺在急診室的病床上,吳星月說自己“全身疼痛”。嘴角有血痂,背上淤青,手上紅腫,醫(yī)生診斷其“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
吳星月稱自己暫住在花都五華自己老鄉(xiāng)的出租屋,半個月前“來廣州找生活”。前晚在網(wǎng)吧上網(wǎng),直到下半夜3點。隨后打算回宿舍休息。早上5點半,自己誤打誤撞走到了新華街頤養(yǎng)院后的一條小路上,正在張望,幾輛摩托車開過來。摩托上的男子自稱是本地的治保人員,“深更半夜,在這里,你的同伙呢?”吳星月辯稱自己不是小偷,但是對方堅持將其帶往治保會詢問。吳星月稱早晨6點到10點,自己被關押在治保會的一間屋子里,期間遭到搜身和毆打。吳星月還稱,對方檢查皮夾后稱吳“違反村規(guī),要罰款250元”,而吳皮夾里的剩錢剛好有260多元。10點,幾個男子為其掛上紙板,出門游街。
1月23日下午,記者前往吳星月指稱的治保會核實,卻撲了個空。記者輾轉找到一治保人員,其稱“不想回答”。該村村委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證實,動手打人的確實是本村的治保人員。
其父稱半月前離家去廣州打工
23日晚,記者撥通吳星月家鄉(xiāng)貴州凱里黃平縣谷龍鎮(zhèn)大寨村村民的電話,一村民證實“他挺老實的,沒聽過他做過什么亂七八糟的事情”。其父證實,吳星月十幾天前離家到廣州,隨身帶了1000多元錢,“他以前在東莞、深圳打過工,都不錯的”。吳星月的父親是當?shù)氐囊幻W教師,在電話里哭了:“你趕快叫他給我打電話,我等他的消息!
1月23日下午3點,吳星月躺在病床上,沒有接受治療,也沒有任何人陪伴。吳星月說:“我只想等個說法,我很冤阿!”(來源:南方都市報;周炯、黃嘉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