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毒品,把七旬母親當成試驗品,讓癱瘓的母親染上毒癮。年前,重慶市榮昌的趙志鵬被判無期徒刑,與他同居的蔡均被判刑15年。
2006年初,趙志鵬與他人共謀制造毒品販賣謀利。趙志鵬從他人處獲得了制造冰毒片(麻果)的配方和麻黃素、咖啡因等主要制毒原料,趙志鵬與蔡均又在榮昌縣購買了香精、色素、甘草等輔料并準備了攪拌器、制毒模具等制毒工具。2006年4月左右,趙志鵬與蔡均開始在其共同居住地榮昌縣楊家坡租賃房內按照配方制造冰毒片。2006年5月初,二人搬至榮昌縣縣車隊家屬院租賃房,并繼續(xù)在該房屋內制造冰毒片。
2006年6月16日,民警在榮昌縣車隊家屬院房中將趙志鵬、蔡均捉獲,當場查獲已經制成的冰毒片顆粒73克、半成品冰毒片粉末327克以及制毒工具、制毒原料、手機等物品。2006年6月19日,民警又在榮昌縣楊家坡的租賃房內查獲已經制成的冰毒片顆粒6.4克以及制毒原料等物品。
法院認為,趙志鵬、蔡均為謀取非法利益,制造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毒品冰毒片(麻果)406.4克,其行為均已構成制造毒品罪。趙志鵬因犯制造毒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三萬元;蔡均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二萬元,對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及違禁品予以沒收。(重慶晨報/肖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