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提醒:奧運期間禁放風箏、孔明燈
2008年08月12日 05:59 來源:新京報 發(fā)表評論
昨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公共秩序管理處處長馮永林做客城市服務管理廣播,再次提醒市民,不要放飛風箏、氣流空氣球、孔明燈等,以免影響奧運期間航拍直升機的正常飛行。
馮永林重申,航空俱樂部、協(xié)會等,必須堅決停止一些飛行活動;小型航空器生產銷售單位要嚴格落實登記制度,對購買人的基本情況、購買數量及時登記備案。同時,各類慶典、促銷、婚慶等活動,嚴禁使用氣流空氣球;各類風箏愛好者也要停止放飛活動;要嚴禁放飛孔明燈,以防影響奧運期間航拍直升機的正常飛行。他表示,一旦發(fā)現(xiàn)空中有可疑飛行物或發(fā)現(xiàn)有人操縱小型航空器準備起飛,市民要及時撥打110報警。
他介紹,7月6日北京開通失物招領和掛失新系統(tǒng),目前為了方便中外游客,開通了失物招領雙語服務熱線電話:62041111。同時,市民除了通過電話、現(xiàn)場咨詢外,還可以通過失物招領服務網站,在網上自己掛失或者查找失物。(記者蔣彥鑫)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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