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特種行業(yè)用水在全市用水總量中所占比重非常小,只有0.86%。拉高特種用水的價格,對拉低其他種類用水價格實際作用不大。
觀點3:
城中村高水價問題非常嚴重
“大量外來建設者和低收入家庭都租住在城中村里,本來最需要享受平價水優(yōu)惠政策的他們,用的卻都是高價水,這很不公平!”消費者代表李長龍表示,水務集團在漲價的同時,應該給出解決問題的時間表,高層抄表到戶,什么時候辦妥?
彭英代表就租住在福田村的農民房里,她對城中村高水價問題有著深切體會。彭英對記者說,她們家現(xiàn)在每個月的水費大約七八十元,如果按現(xiàn)在公布的方案,家里每個月的水費支出將增加近30元,對此她很難接受。為此,她建議像她這樣租屋住的低收入家庭,能否憑發(fā)票減免相關的消費,以真正享受到政府的優(yōu)惠政策。
消費者代表張福坤、沈君也都關注了城中村高水價問題,他們均表示,水務集團在上漲水價的同時,應該考慮到住在城中村的這些居民,為他們制定更為細化的政策。
回應:
雖然復雜但會盡快解決
對城中村高水價問題,水務集團有關負責人解釋說,目前水務集團在城中村抄表到棟,按其實際戶數計算居民用水指標,但不超過8戶。按照《深圳經濟特區(qū)處理歷史遺留違法私房若干規(guī)定》的相關條款,限定城中村自建樓每棟不超過480平方米,且不超過4層,同時參照《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小套住房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所以每棟可以享受到8套共480平方米的用水指標。實際情況是每棟樓肯定超過了4層,而且住戶肯定超過了8戶,在這種情況下由于政策限制,水務集團沒有辦法做到按實際人數核指標,政策上也不允許這樣的操作。
這位負責人表示,從目前來看確實不排除有部分城中村的房東借收水費有加價的行為,目前水務集團收取水費和代收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理費,其他收費是沒有的,如果發(fā)現(xiàn)有加價收費的事情可以通過合法的渠道投訴和追究。如果是用水指標的問題,大家也可以撥打水務集團的熱線或者到營業(yè)網點辦理調整指標的手續(xù)。
馬裕濱表示,這么多聽證代表提出了城中村高水價問題,這個問題雖然復雜,但是應該認真研究,盡快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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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水成本比東莞高
近期有市民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同飲東江水,深圳的水價為什么比東莞和惠州高?記者了解到,深莞惠三市雖然同飲一江水,但是原水價格差異很大。深圳由于本地缺乏水資源,需要通過引水工程引進東江水等水源,惠州則直接從東江抽水,東莞除8鎮(zhèn)需從東深供水工程取水外,其余各鎮(zhèn)均從東江直接抽水。目前三市執(zhí)行的水價中對應的原水價格分別為:深圳市0.81元/立方米、東莞市0.04元/立方米,惠州市0.02元/立方米,可見深圳的原水價格比東莞和惠州高出很多。
由于原水價格不受供水企業(yè)控制,只有扣除原水成本后,同口徑比較才具有可比性?鄢杀竞,深圳居民水價為1.09元/立方米,比惠州的0.98元/立方米略高0.11元/立方米,但是比東莞的1.16元/立方米低0.07元/立方米。(記者 蔡志軍 陳莉 實習生 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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