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八月二十八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今天表示,即將舉行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聽證會,其聽證陳述人分為四個方面。
就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定于今年九月二十七日在北京舉行關于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即俗稱的“起征點”)聽證會。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中首次舉行立法聽證會。
該負責人表示,為了使各方面意見在聽證會上得到充分的表達,這次聽證會的聽證陳述人分為四個方面:一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作為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門的代表,就聽證事項予以說明、陳述;二是有工薪收入的公民,作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就聽證事項陳述自己的觀點、意見;三是全國總工會的代表,廣大的工薪收入者都是工會會員,由工會組織的代表就聽證事項表達意見是必要的;四是部分地方財政或稅務部門的代表,主要是個人所得稅為中央和地方共享稅,不同地區(qū)的經濟發(fā)展不平衡,在制定全國性的法律時,需要充分聽取不同地方的意見,對有關問題統(tǒng)籌考慮。
該負責人表示,有工薪收入的公民如果希望作為聽證陳述人,在報名時需注意:一是應當在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照規(guī)定的報名方式報名,并逐項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注明規(guī)定的報名事項。二是為了選取不同收入者的代表作為聽證陳述人,報名人需說明本人月收入情況,按照一千五百元以下、一千五百零一元至三千元、三千零一元至五千元、五千零一元至一萬元、一萬零一元以上五個檔次如實注明。采用網上報名的,可直接在網上報名表上的收入選項中選取填寫。三是聯(lián)系電話最好注明最方便與報名者本人聯(lián)系的電話號碼,固定電話應注明區(qū)號。四是報名人應提交一份不少于三百字的傾向性意見,并說明理由。報名人被確定為聽證陳述人后,在聽證會上陳述的觀點應當與報名時已表明的觀點相一致。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等機構已經就聽證會發(fā)布公告,對具體報名方法、時間、條件等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該負責人表示,聽證陳述人和旁聽人名單確定后,將在今年九月十二日前向被確定的人選發(fā)出書面通知。通知將以郵政特快專遞或者傳真方式發(fā)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