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馮明昌、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原副行長葉家聲、工商銀行南海支行原行長林裕行等人被判處重刑后,轟動全國的“南海華光74億騙貸案”又一重要人物昨日被一審宣判。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原工商銀行佛山分行行長林俊江6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0萬元。判后,其家屬不滿判決,一女性家屬先是怒斥證人胡說八道,后又試圖沖進審判區(qū)。
據(jù)了解,現(xiàn)年48歲的林俊江是廣東省潮安縣人,1998年到2000年間擔任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行長助理、兼任佛山分行行長,后擔任中國華融資產(chǎn)管理公司廣州辦事處副總經(jīng)理。據(jù)悉,在馮明昌74億元騙貸案中,有8.2億元是在林俊江擔任佛山分行行長期間發(fā)生的。
今年1月31日,廣州中院開庭審理林俊江受賄一案,廣州市檢察院指控林在“騙貸案”中以借款為名向馮明昌索取800萬元的賄賂款;此外,林俊江還利用職權(quán),在銀行系統(tǒng)訂做工作制服之機,私下“照顧”一工廠老板吳某,后收下吳某的賄賂款50萬元。
經(jīng)審理后,廣州中院昨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沒有認定800萬元“索賄”的指控,只認定了受賄50萬元,同時鑒于林俊江有自首和積極退清贓款的情節(jié),對其減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昨日宣判時,林俊江的多名家屬到庭旁聽,在聽聞結(jié)果后,林妻當庭伏案痛哭,一女性家屬在情緒失控下,先是大聲高呼證人是在胡說八道,后又試圖沖進審判區(qū),后被其余家屬拉住,法庭里頓時陷入一片混亂,一旁聽人員突然插入一句話:“老林(指林俊江)今天能有這樣的結(jié)果已經(jīng)很不錯了”。
在法官的一再警告和律師的勸說下,林家人情緒逐漸平靜下來,一個年事已高的家屬隨后被攙扶出法庭坐一旁,家人為其不斷撫胸,臉上掛滿悲傷的表情。(來源:信息時報;作者:記者木子實習生張立璞)
新聞回放
2003年8月,國家審計署的報告首先揭露了南海私營老板馮明昌的華光集團騙貸案,隨后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與有關(guān)部門迅即派出工作組進駐佛山南海,這一驚天大案從而大白天下。除林俊江外,涉及此案的公職人員還有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原副行長葉家聲、工商銀行南海支行原行長林裕行、南海區(qū)財政局原局長孫伯寬等29名國家公職人員,部分被告人在今年4月被統(tǒng)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