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六月二十一日電(記者曉萍)香港特區(qū)政府今日宣布,為使“勾地”制度更加暢順,即日起增加該制度的彈性,只要申請人的出價最少達到由當局所評估的公開市場價格的八成,當局便會接納勾地申請,把土地推出拍賣或招標。
但為了保障政府收入,在拍賣或截止招標時競投者的最高出價,必須最少達致或超越當局當日所評估的十足市價,當局才會把有關土地出售,這項措施即時生效。
地政總署署長劉勵超在傍晚的記者會上表示,政府了解到地產(chǎn)商認為目前的勾地價政府掌握得比較緊,要勾一塊地并不容易,因此及時作出檢討調整。
他說,從即日起,地產(chǎn)商勾地價只要達到政府心目中的市價八成,便會準予勾出。政府將在勾出土地之后五個星期拍賣土地,而拍賣的一天,政府會因應市價調整心目中的底價,但不會公布。
劉勵超舉例解釋說,若某幅政府地的市價是一百,而地產(chǎn)商以八十勾地。假設五周后市價調整至一百零五或一百一十,屆時拍賣過程中以政府心目中的市價或更高的價錢最后成交,政府便會把土地出售,反之,若最終的成交價未達目標,政府也不會把土地出售,所以調整勾地制度不會造成政府低價賣地的情況。
劉勵超表示,既然現(xiàn)時的勾地制度基本暢順,政府不會恢復定期拍賣土地;因為若恢復以往的定期拍賣土地,會令人感到政府土地政策左搖右擺。
據(jù)了解,自二零零四年一月起,政府主要透過“勾地表”制度出售土地。在該制度下,有興趣購買“勾地表”內土地的發(fā)展商可以他所愿意付出的最低地價向政府提交申請,承諾在拍賣或招標時以該最低地價出價,并繳付按金。若該最低地價達到當局所評估的十足市價,則可勾出該幅土地供拍賣或招標。
政府于今年三月公布多項措施,提升“勾地表”制度運作效率和透明度,包括簡化勾地按金要求、把刊登賣地公布的期間由三個星期縮短至兩個星期,以及按月在地政總署網(wǎng)頁發(fā)布各幅土地不成功勾地申請宗數(shù)。但發(fā)展商仍表示,從“勾地表”中勾出土地發(fā)售殊不容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