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長、首發(fā)公司董事長畢玉璽在1個月前因受賄罪和私分國有資產(chǎn)罪被判死緩,而畢案并未到此終結。目前,與畢案相關的25人中有21人已經(jīng)被立案偵查,其中包括畢玉璽的家人。記者今天了解到,畢玉璽的妻子王學英因涉嫌共同犯罪及單獨受賄,已被移送到市檢一分院審查起訴,此前在押的畢玉璽之子畢波已暫時獲釋,目前尚不清楚是無罪釋放還是取保候審。此外,已有多名與畢案有關的涉嫌犯罪人員分別被移送到市檢一分院和區(qū)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王學英曾經(jīng)是區(qū)教育督導室主任,向畢玉璽行賄的建筑公司老板們發(fā)現(xiàn),不管是公事也好,私事也好,王學英頻繁地在首發(fā)公司的一些重大活動當中出現(xiàn)。在很多公司老板的眼中,這位頻繁出現(xiàn)在畢玉璽工作場合中的女人儼然是畢玉璽的出納。王學英對受賄一事承認錯在自己,她說第一次收東西時態(tài)度就不堅決,只說別了別了,其實當時就應該把東西還給人家,因為不是自己的就不應該要。但是,行賄人反映說,王學英經(jīng)常會故意在公開場合表示兒子畢波留學費用高昂,而有求于畢玉璽的人自然心領神會,其中姜某便以合辦公司的名義將31萬美元存入在國外留學的畢波名下。王學英則認為這些朋友不錯:“人家死皮賴臉要給,我想留我這有備無患,用了就用,不用我再給你,當時就這么想,所以說自己把這折子擱這,反正我也沒有花你的,就放我這,不用我再還回去!
檢察機關查明,在畢玉璽收受的巨額賄賂中,有50萬元人民幣是以王學英的名字存的;王學英個人還單獨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近5萬元及大量珠寶首飾。畢玉璽案發(fā)后,王學英為銷毀罪證,聯(lián)系親屬轉移了大量贓款贓物。調查發(fā)現(xiàn),畢玉璽的兒子畢波也卷入其中。畢波從出國學習到回國辦公司以及買奧迪轎車都是讓行賄人掏的錢。
據(jù)悉,王學英一案此前已經(jīng)被反貪部門移送到檢方公訴部門審查起訴過一次,但因證據(jù)和一些受賄事實等方面的問題,公訴部門將案件退回反貪部門補充偵查。從程序上來說,檢方可以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兩次,其后必須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
(來源:北京晚報;作者:楊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