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1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美國移民局表示,2001年4月30日前提出移民簽證或勞工認證申請的,不管結果如何皆可以申請245(i),就地調整身份。
移民局副局長耶茲3月9日向各分局發(fā)出指令,明確指出移民法245(i)申請資格。指令指出,2001年4月30日前提出移民簽證或勞工認證申請的人,不管后來是否依據(jù)I-130親屬移民,或I-140職業(yè)移民核準提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過幾次,也無論結果如何,只要從未提出245(i),就保留申請資格(撤銷或自動放棄申請的也包括),可以隨時以任何適當?shù)姆绞?包括抽中移民大獎)申請245(i),交納1000元罰款,就地調整身份。
唯一的條件是,如果有關申請是在98年1月15日至2001年4月30日之間提交,申請人必須證明2000年12月21日當天人在美國。
關于申請人的配偶和子女,備忘錄規(guī)定,配偶和子女關系2001年4月30日之前就存在的,不管關系后來是否發(fā)生變化(離婚,或子女超過21歲),配偶和子女都與申請人同樣有資格申請245(i);如果關系2001年4月30日以后成立,但在申請人調整身份時成立的,配偶和子女可以依附申請245(i),不能獨立申請;如果關系2001年4月30日以后成立,申請人調整身份時不存在的,配偶和子女不能享受245(i)條款的優(yōu)待。
專家認為,移民局9日的備忘指令是245(i)目前唯一的申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