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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華報評反分裂法:中華民族佳音 "臺獨"分子喪鐘

2005年03月14日 15:54

  中新社曼谷三月十四日電 泰國《亞洲日報》十四日發(fā)表社評指出,中國終于有了一部《反分裂國家法》,能夠以法制的手段來確保國家的統(tǒng)一,對于一小撮“臺獨”分裂分子來說是喪鐘,而于全體中國人民、整個中華民族來說是佳音。

  頭版顯著位置刊登的這篇社評開篇寫道,全球矚目的中國全國人大十屆三次會議今天落幕,將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這是本次會議的重頭戲,是海峽兩岸中國人和國際社會最關注的事。

  今天出版的《亞洲日報》在社評中強調,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歷史的需要,是民族和國家的需要;不是一夜之間從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大陸多年來對臺問題基本方針、政策的綜合。

  社評稱,長期以來大陸將領導人的涉臺言論或“構想”作為對臺工作的政策依據(jù),面對“臺獨”分裂勢力的“制憲”、“正名”、“公投”等“法理臺獨”活動,大陸深悟到必須將國家統(tǒng)一、反制“臺獨”納入國家法律的范疇,才能真正確保不使臺灣從中華民族大家庭中分裂出去。

  社評文章由此進一步指出,這部法律是被“臺獨”分裂勢力逼出來的,是全世界中國人的希望,是解決臺灣問題、促進中國和平統(tǒng)一的希望和曙光;是針對一小部分“臺獨”分裂分子,并非二千三百萬臺灣同胞,這是一個普通的法律常識。而有人揚言要發(fā)動大游行反制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無異于將無辜民眾綁在分裂主義的炮車上。

  《亞洲日報》表示,隨著時間的推移,廣大臺灣同胞對《反分裂國家法》會有更全面、更深刻的認識。而泰國《世界日報》今天也發(fā)表社評指出,《反分裂國家法》打破了“臺獨”分裂勢力企圖通過“法理獨立”實現(xiàn)“和平獨立”的幻想,并告誡臺灣當局不要奢望美日干預,而臺灣的安全“必須從兩岸關系的正面發(fā)展中得到真正的保障”。完

 
編輯:秦欣】
相關專題:關注反分裂國家法
專題網站:2005年全國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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