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傳統(tǒng)文化里,雞與“吉”諧音,是陽性的象征,人們認(rèn)為太陽的升落與雞有關(guān),雄雞一鳴,太陽驅(qū)散陰霾。我國古代民俗中,長期以來還有專門把發(fā)式做成雞的形象頂在頭上。傳統(tǒng)文化中,鳳凰也是以雞為原型創(chuàng)造出來的,同樣也是生命和陽性的象征。在傳統(tǒng)繪畫、刺繡、剪紙等藝術(shù)中,雞與鳳凰的形象常與牡丹相伴,如“金雞踩牡丹”、“鳳凰戲牡丹”等紋樣,都表達(dá)了自然陰陽和諧的狀態(tài)。
-漢族民間有立春日佩戴“迎春公雞”的習(xí)俗,流行于山西北部以及山東一些地區(qū)。迎春公雞又稱春雞,是立春前年青婦女們用碎布縫制的佩飾物,掛在孩子身上。春雞用紙底花布裹棉花,形同菱角,一角尖端綴花椒仁作雞眼,另一角縫幾根花布條作雞尾,春雞釘在孩子的左衣袖上,有新春吉祥之意。一般在正月十六到廟會上將布雞扔掉。未種牛痘的孩子所佩雞要銜一串黃豆,幾歲串幾粒,稱作“雞吃痘”。
-土家族稱踢毽子為“踢雞”。春節(jié)時男女青年一起踢“雞”,一人將“雞”踢起,眾人都去爭接,接到“雞”的人,就可以用草去追打任何人。而青年男女往往用草去追打他們的意中人。這樣,“踢雞”又成了談情說愛的媒介。
-舊稱夏歷正月初一為雞日,流行于湖北、湖南、浙江等地。是日,人們看天氣陰晴占當(dāng)年養(yǎng)雞業(yè)是否興旺,晴主育,陰主災(zāi)。此日戒殺雞,忌打罵雞,喂雞也較平時精心,以求其繁衍興旺。
-漢族民間時興在端午節(jié)佩雞心袋,亦稱“端午袋”,流行于浙江金華地區(qū)。五月初五,人們用紅布制成小袋子,形似雞心,內(nèi)裝茶葉、米和雄黃粉,掛在小兒胸前,以驅(qū)邪祈福!半u心”和“記性”諧音,民間以端午節(jié)小孩掛了雞心袋,讀書記性好,將來有出息。
-古代漢族有“殺雞”的歲時風(fēng)俗,流行于浙江金華、武義等地。每年七月初七,當(dāng)?shù)孛耖g必殺雄雞,因?yàn)楫?dāng)夜牛郎、織女鵲橋相會,若無雄雞報曉,便能永不分開。
-河南一些地區(qū)在夏歷十月一日要?dú)㈦u嚇鬼。傳說是閻王爺放鬼,至來年清明節(jié)收鬼。民間以為鬼怕雞血,雞血避邪,故于十月一日殺雞嚇鬼,以為可使小鬼不敢入陽宅,俗語稱:“十月一日,殺小雞兒!
-舊時陜西扶風(fēng)一帶流行帶布雞的歲時風(fēng)俗。每年正月二十日以后,民間作母親的常用花布縫制小布雞,給孩子戴在胳膊上,以為如此能使孩子一年不生病。
-舊時河北、山東等地婚姻習(xí)俗中,以長命雞為象征吉祥如意的聘物。臨近新娶,男方備紅公雞一只,女方備肥母雞一只,母雞表示新娘為“吉人”。出嫁時,女方所備的雞一定要由自己未成年的弟弟或其他男孩抱著,隨花轎出發(fā),并要在公雞未啼鳴之前趕到男家,俗信公雞還在睡覺,母雞未睡,寓以氣勢壓倒公雞,及今后不受男人欺侮之意。男家將公雞交給抱雞人,把這兩只雞一起拴在桌腿上,并不時打公雞,直到公雞有氣無力。民間以為這是妻子以后制服丈夫的象征。這兩只雞不得宰殺,故稱長命雞。
-東南沿海一帶流行“公雞拜”的婚俗,這是用公雞代替新郎與新娘拜堂的一種儀式。在海邊或海島上的漁民,男女兩家擇定婚期后,在成婚當(dāng)天,如新郎出海捕魚遇上風(fēng)暴,不能如期趕上吉日良辰,男家便用公雞行拜堂禮。由小姑或伴郎手提公雞,按捺雞頭和新娘交拜。拜堂畢,在公雞頸上懸一條紅布,并將雞關(guān)進(jìn)洞房,以飯食喂養(yǎng)。待新郎出海歸來后,才將公雞放出,故當(dāng)?shù)孛耖g有“阿姑代拜堂,公雞陪洞房”之諺。
-東鄉(xiāng)族有吃雞娃的婚俗,流行于今甘肅地區(qū)。結(jié)婚日,新郎和迎親隊伍來到女家,女家必以烤全羊和雞娃盛情款待。“雞娃”即雞,吃雞娃時有一定的規(guī)矩,將雞分成十三部分,雞尾最尊貴,只有最年長、最尊貴的客人才有資格享用。
-臺灣地區(qū)有一種特別的婚俗,叫引路雞。女家事先選購一只健壯、即將下蛋的母雞和一只剛會啼叫的公雞。到姑娘出嫁這一天,父母要扯兩條九尺長的紅繩,一頭綁住母雞的腳,一頭捆住公雞的腳,然后抱進(jìn)一個大的新飯籃中,由女儐相帶到新郎家。進(jìn)門后則改稱“公婆雞”或“夫妻雞”,用意是預(yù)祝新婚夫婦和睦相處,恩愛到老。還有一種寓意是,雞有五德(文、武、勇、仁、信),象征今后為人之婦須效法雞德,而那九尺紅繩則隱喻“長久”之意,當(dāng)新娘入洞房后,媒人或姑嫂趕緊上前松綁,將“公婆雞”放到婚床底下,如果“雞公”先出來,人們呼喊:“頭胎生男孩”。如果“雞母”先出來,則呼喊;“先生阿姐再招弟”。
-浙江一帶流行“宰雞”的婚姻風(fēng)俗。新郎前去女家迎娶,女家在地上鋪-塊白布,讓新郎在上面宰雞,但不準(zhǔn)將雞血濺在布上,否則罰酒,滴幾滴血則罰幾杯酒。殺雞時,女家故意相撞新郎,有經(jīng)驗(yàn)的新郎則可應(yīng)付自如。
來源:新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