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4日電 今天上午9時30分,“12·23”中石油川東北氣礦井噴特大安全事故中,涉嫌重大責(zé)任事故罪的六名犯罪嫌疑人在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始接受審判。
據(jù)中央電視臺報道,6名被告人每人聘請了兩位辯護律師,法庭上共有12名辯護律師到庭。遇難者家屬、被告人家屬、當(dāng)?shù)厝罕、中石油職工代表和媒體記者等也到庭旁聽庭審。
六名被告人分別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石油鉆探公司原副經(jīng)理、總工程師、公司應(yīng)急指揮中心主任吳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鉆探公司鉆井二公司鉆井12隊原隊長吳斌;原錄井工肖先素;四川石油管理局鉆采工藝研究院定向井服務(wù)中心原工程師王建東;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鉆探公司鉆井二公司12隊原技術(shù)員宋濤;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鉆探公司鉆井12隊原副司鉆向一明。
預(yù)計庭審將持續(xù)約3至5天,法庭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