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4日電 “12·23”開縣井噴重大責任事故案于7月14日在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據人民法院報報道,法院已精心做好全部庭前準備,以確保整個庭審過程萬無一失。
2003年12月23日,重慶開縣發(fā)生特大井噴事故,導致243人因硫化氫中毒死亡、2142人因硫化氫中毒住院治療、65000人被緊急疏散安置、直接經濟損失達6432.31萬元的嚴重后果。經國家有關部門調查,“12·23”井噴事故是一起特大責任事故。
今年6月30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向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吳斌等6人犯有重大責任事故罪。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并決定公開開庭審理。
重慶二中院對此案高度重視,組成了由院長吳繼生任組長的“12·23”開縣井噴案指揮協(xié)調小組,組織該院辦公室、行裝處、法警支隊等部門,做好后勤保障、安全保衛(wèi)、對外信息宣傳等各項工作,保證案件審理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