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50多名失蹤兒童家長連續(xù)兩天在云南昆明鬧市區(qū)集會,引起社會關注。有消息說,盡管去年昆明市出動上千人次的警力,跨省摧毀了4個拐賣兒童犯罪團伙,解救回63名被拐兒童,但兒童失蹤案仍屢有發(fā)生。
這50多名家長頂著烈日在人行道上排成一排,每人胸前掛著的紙牌上都寫著“尋人啟事”,內(nèi)容是丟失孩子的經(jīng)過,以及孩子的相貌特征和照片等。
一位姓李的家長說,他5歲的孩子今年2月在外玩耍時失蹤。每天他都在通過各種方式尋找,但一直沒有結(jié)果。為此,他和許多丟失孩子的家長商量后,決定用這種方式來尋找自己的孩子。他說:“我們希望奇跡能出現(xiàn)。但即使找不到孩子,我們也想用這種方式告訴其他人,一定要照顧好自己的孩子!
這些家長大多是外來務工人員,租住在城郊接合部的一些“城中村”的廉價出租房里,每天早出晚歸,對孩子疏于看護。許多孩子都是在自己一人上廁所、買東西時,短短10多分鐘內(nèi)便在父母的眼皮下失蹤了。由于人販摸清了這些外來務工人員的生活規(guī)律,他們甚至敢撬門將獨自留在家中的孩子偷走。
來自貴州省的農(nóng)民王興普,去年10月1日,他的兩個男孩在家門口被人拐走,至今沒有音信。夫婦倆傾其所有,到處尋找孩子。在近半年的時間里,王興普遇到幾十名和他有同樣遭遇的家長。為了便于聯(lián)絡,他們留下了各自的聯(lián)系方式。后來,只要見到兒童失蹤的尋人啟事,王興普就會把上面的聯(lián)系方式一一抄錄下來。于是他手頭就有了一份關于昆明市失蹤兒童名單的記錄。
在這份長達6頁的名單上,記錄著近200個失蹤兒童的名字。其中2001年丟失23名,2002年丟失30名,2003年丟失67名,2004年1月至4月丟失21名。這些孩子大部分是男孩,年齡集中在1~6歲間,他們和父母居住在外來人口最集中的官渡、西山兩個昆明的城鄉(xiāng)接合地區(qū)。
孩子失蹤后,尋找孩子成了他們生活中最重要的內(nèi)容。為了找回愛子,許多很少出遠門的農(nóng)村婦女日夜奔波,獨自遠赴外省尋找。一位叫馬仲蓮的年輕婦女告訴記者,自從他們6歲的兒子去年8月失蹤以后,她的丈夫幾乎不想活了,成天發(fā)呆,什么也干不下去。
來自貴州興仁縣的李志剛夫婦,去年10月3日,來昆明僅9天,4歲的兒子便和同齡的表哥在門口玩耍時丟失了。李志剛夫婦倆為此張貼了1000多張尋人啟事,與親戚一起懸賞10萬元。他們曾在貴陽、南寧火車站分別呆了一個星期,只要是昆明方向發(fā)過來的車,就一趟趟車、一節(jié)節(jié)車廂地尋找,晚上睡在候車室里。幾個月過去了,積蓄花光了,卻一無所獲。
生活拮據(jù)的王興普,半年多來也沒有去打工,每天通過各種方式聯(lián)絡更多的家長,希望能找到一些線索。他們還相約一起去找孩子,但他們沒有目標,也沒有更多的錢做路費,尋找的結(jié)果都是失望。
當?shù)鼐降挠嘘P負責人指出,目前,由于管理上的不規(guī)范,昆明的外來人口基本處于無序流動狀態(tài),許多派出所對轄區(qū)內(nèi)到底有多少外來人口,這些外來人口究竟從事什么職業(yè),居住在哪里都沒有確切的數(shù)據(jù)。
這些聚集了大量外來人口的“城中村”里,各種不明身份的人員魚龍混雜,成為犯罪活動的高發(fā)地帶。當?shù)鼐桨l(fā)現(xiàn),一些來自云南昭通市、會澤縣、宣威市的,分工明確、拐賣流程復雜、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專門從事拐騙、中轉(zhuǎn)或販賣兒童的家族式犯罪團伙的人員就混雜在其中,隨時伺機下手。據(jù)悉,這種“銷售”可以將一個嬰兒賣到1萬元,大一點的孩子賣到兩萬元。
兒童頻頻失蹤案件引起了云南省和昆明市的高度重視。2003年,昆明市公安局成立了“10·8”專案組,由公安部督辦。同年11月4日晚,昆明市公安局緊急約見近100名丟失兒童的家長及親屬。在3個多月的專案行動中,該市出動上千警力,遠赴貴州、廣西、浙江、安徽、福建,摧毀4個拐賣兒童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47名,將63名被拐兒童解救回家。這次解救行動是昆明專項打拐斗爭中,最為艱難也是成就最大的一次。
但有干警認為:“通過艱辛努力找回來的兒童與丟失兒童相比,其比例還是很低的!
有專家認為,聲勢浩大、高強度的“打拐”行動雖然打擊了人販子的囂張犯罪行為,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大量行政資源的損耗仍然解決不了偵破技術上的困難,這種解救模式,往往是投入大收獲小。
他們指出,盡管法律規(guī)定要對買主進行嚴懲,但在實際的操作中,只要買主不阻撓警方解救活動,通常都不追究刑事責任。一個有求必應的買方市場是造成拐賣兒童犯罪行為日益猖獗的根源之一。
專家認為,打擊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并不僅僅是公安系統(tǒng)的事。改善民工生存環(huán)境,為他們的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也是減少這一犯罪活動的關鍵所在。進城務工的農(nóng)民們,為城市化進程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但他們卻在這一進程中因城市管理的空白,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因此,專家呼吁,為進城務工者提供足夠的公共設施與服務,使他們的孩子得到集中、安全的看護與教育,是另外一種打擊拐賣兒童犯罪行為的有效措施。
(來源:中國青年報,記者張文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