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20日電 據(jù)《羊城晚報》報道,繼造成“12·7珠江口漏油事故”的巴拿馬籍“現(xiàn)代促進”輪被法院扣押后,德國籍“MSC伊倫娜”輪日前也被廣州海事法院依法扣押。
12月15日下午4時,廣州海事法院立案庭收到了巴拿馬籍“現(xiàn)代促進”輪船東的海事請求保全申請,請求法院扣押停泊在珠江口擔桿水道附近海域的“MSC伊倫娜”輪,并要求該輪船東在本裁定送達之日起30日內(nèi)向法院提供1000萬美元擔保。中國再保險集團為巴拿馬籍油輪船東的扣船申請?zhí)峁┝?00萬美元反擔保。
次日凌晨1時,廣州海事法院立案庭了解到“MSC伊倫娜”輪已辦理了離港手續(xù)準備離港。法官立即與廣東救撈局聯(lián)系,請他們將停泊在蓮花山海域的拖輪開往蛇口港,為法官登輪扣押船舶做準備。凌晨1時30分,法官兵分兩路,一批趕往廣東救撈局、廣東海事局送達協(xié)助執(zhí)行文書,一批趕往德國籍“MSC伊倫娜”輪停泊地,準備執(zhí)行扣押船舶命令。上午10點鐘,拖輪靠近了“MSC伊倫娜”輪,但風高浪急,不宜登輪。法官做通了“MSC伊倫娜”輪代理律師的工作,請他在廣州海事法院扣押船舶命令上簽字,并與船東聯(lián)系。
至此,造成珠江口漏油事故的“現(xiàn)代促進”輪和“MSC伊倫娜”輪均被法院正式扣押。(鐘哲平、胡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