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4日電 四川日報消息,從1994年到2004年十年間,成都市共發(fā)生綁架、劫持人質類案件17起,成都市公安局在處置過程中,解救人質22人,無一例人質傷亡,解救行動全部獲得成功。
據(jù)介紹,成都警方在處置劫持人質案件工作中,一切行動都圍繞著如何安全地解救出人質開展,以確保人質的絕對安全和最大限度地降低財產(chǎn)損失。2003年,成都警方在處置發(fā)生在青羊小區(qū)的劫持人質案件時,面對兩個窮兇極惡的逃犯沒有放棄談判,最終使劫持者主動繳械投降。十年來,成都警方處置的17起綁架劫持人質案件中,有4起是通過談判使劫持者主動繳械投降,人質安全獲救。
成都警方培養(yǎng)出了一支訓練有素、技戰(zhàn)術水平和心理素質過硬的特警隊伍,成為成功處置綁架劫持人質案件的核心力量。十年來處置的17起綁架劫持人質案件中,3起是特警一槍斃敵,14起是特警生擒劫匪,百分之百射擊命中率、百分之百的解救率和人質零傷亡率。(蒲琳肖坤友余義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