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一月五日電 臺北消息:國際鑒識專家李昌鈺博士三一九槍擊案鑒識報告五日出爐,報告指出,因槍擊案槍枝未查獲,無從得知相關訊息,許多爭論與問題,此時無法獲得科學上肯定的結論;現(xiàn)場物證遭破壞,未知因素太多。李昌鈺同時強調,報告是物理鑒定,不應該被拿來擴大解讀或是引述。
李昌鈺的報告厚達一百三十多頁,以圖文方式,一一敘述勘查與實驗過程,內容包括內文及結論,其中內文長達一百零二頁,結論三十頁。這份報告首先說明鑒識團隊成員背景,第一部分敘述知名法醫(yī)魏契等鑒識專家三月赴臺經過,包括魏契看陳水扁的肚傷、赴奇美醫(yī)院察看一些當時該醫(yī)院替陳水扁救治照片、X光片、詢問奇美醫(yī)師當時急救情形及醫(yī)院記錄。
報告第二部分詳細說明李昌鈺四月前往臺南進行現(xiàn)場重建、彈道重建過程;第三部分為衣物、彈頭等物證報告,包括彈頭上細纖維、彈殼上更詳細的“工具痕跡”,都提供照片說明。第四部分引用臺灣刑事局制造改造槍枝經過及整個試射豬皮結果,李昌鈺要求臺灣刑事局做出是否能穿透衣服的試驗,結果確定改造槍枝是可以射擊出去,并能在豬皮上發(fā)生摩擦穿透痕跡。
報告說,看到陳水扁肚傷時,已距離槍擊案發(fā)一段時日,傷痕看不到原來樣子,因此整份鑒識報告,只能引用魏契訪視奇美醫(yī)院“此一傷口與低速彈頭所造成的新槍傷相符”說法,作為傷口部分的調查說明。在呂秀蓮傷勢部分,李昌鈺引用魏契看過的資料和傷勢,說明膝蓋傷口和由彈頭直接撞擊所造成傷口相符,且傷口為新傷。
在子彈部分,李昌鈺在二顆子彈底部的底火連桿上發(fā)現(xiàn)“類撞針痕”,這些痕跡是由相同類似的工具所形成;未來在兇槍出現(xiàn)時,將可做進一步比對鑒定及建立相關連性之用。
報告結論指出,槍擊案仍有許多無法確定因素,導致調查報告出現(xiàn)限制,包括彈殼掉落的位置并不確定,火藥成分也不確定,兇槍未發(fā)現(xiàn)等。
根據(jù)報告,本案有諸多無法確定因素,以及無法解釋的六大爭議點及七項射擊物理結論。首先是二顆彈頭是否從一把槍射擊,或二把具有相同特征槍管的槍所射擊?每次射擊真正的出槍口速度?每次射擊撞擊到標靶速度及撞擊能量?二次射擊各自產生的能量?彈殼真正的拋殼方式?上述可能無法達到科學上、可以信賴的結論。
其次,報告中無法回答七項問題,包括射擊者真正位置,吉普車真正行駛速度,吉普車及車隊在馬路上真正行進路線位置,槍枝與標的距離,每槍真正射擊角度,射擊者真正身高及體重,射擊者欲射擊的目標為何人等。
李昌鈺團隊的三一九鑒識報告,是在八月三十日由美國轉送臺灣有關部門,由臺灣刑事局鑒識科翻譯,再將中文版寄給李昌鈺。臺灣有關部門則在法院對三二0選舉無效訴訟作出宣判后,今天上午在網站對外公開這份鑒定報告的中、英文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