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8日電 湖北省鄂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劉錦文因挪用公款71.18萬元,日前被檢察機關起訴,在法庭上接受審判。
據(jù)楚天都市報報道,今年56歲的劉錦文先后擔任鄂州市勞動局局長、鄂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起訴書稱,劉任職期間主管全局財務,1999年11月至2002年10月間,未經(jīng)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同意,劉擅自11次借支公款55萬元,借給其情婦李某,后又指令局報賬員王某兩次借給李某公款8萬元。這些錢除歸還3200元外,余款至今未還。
此外,2003年3月至4月間,劉錦文借口家里有急事,向局下級單位借公款8.5萬元供李某使用,至今未還。案發(fā)后,檢察機關從李某處追回一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劉錦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71.18萬元歸個人,使用超過3個月,且有70.18萬元至今未能歸還,應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王德華、楊勇、溫博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