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5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美國社安局頒布持有F-1簽證學生者申請社安卡新規(guī)定,其中增加了工卡和雇用證明要求,以防范濫用。
這份新規(guī)定將在2004年10月13日生效。社安局在聯(lián)邦登錄上宣布修訂F-1簽證學生申請社安號碼規(guī)定,要求學生與其它人員一樣,提供年齡和身份證明,移民身份狀況,和工作許可。
學生必須提供移民局發(fā)放的工卡,或被校方允許課程實習(CPT)證明,否則必須提供學校同意就業(yè)證據(jù),已被雇用或同意雇用的雇主證明。如果學生無法提供這些證明,就不能申請社安號碼文件。
社安局承認這會給學生和校方增加麻煩,但強調(diào)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措施。由于移民法對學生就業(yè)許可沒有明確規(guī)定,以往F-1學生申請社安號碼時,只需提供有學校負責留學生管理官員簽字的I-20表格,或準許半職打工信函(內(nèi)容多是證明學生在校全職就讀,因此允許半職就業(yè))即可。
但調(diào)查表明,很多學生拿到社安號碼后并沒有就業(yè),也不想就業(yè),有人甚至偽造學校信函申請社安號碼。不少學生用申請到的社安號碼申請政府福利、駕照、和銀行開戶等。
社安局因此嚴格社安卡用途,嚴格文件證明要求,杜絕漏洞。這也是社安局首次要求學生提供工卡文件。針對學生究竟如何在沒有社安卡情況下申請移民局工卡,社安局并沒有說明。